招聘23人
为尽快改善我旗优秀教育人才短缺现状,着力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乌审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乌审旗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乌人才办发〔2024〕3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旗秋季开学教师短缺情况,急需引进一批短缺型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计划
本次引进的优秀教育人才主要服务于乌审旗高级中学、乌审旗乌审中学、乌审旗第一中学和乌审旗职业中学普高班,共计23人,学科包括: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具体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6年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成熟教师资历条件
1.引进教师须为正式在职在编中小学专任教师,要求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专业对口,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即1985年7月2日之后出生)以下。
2.引进教师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含)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学科名师等荣誉获得者(国家级学科竞赛金牌教练,自治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学科名师等荣誉获得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的有5年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成熟型教师。
(二)优秀大学毕业生资历条件
1.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含30周岁,即1995年7月2日之后出生),具有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专业相符,专业详见岗位需求表。
3.具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2026年毕业的在校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如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下列人员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生);
7.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本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人员待遇
(一)成熟教师待遇
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6年,按照原专业技术等级岗位设置核定工资待遇,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科名师的同时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具体为:引进的成熟型教师按照荣获自治区(省)级及以上荣誉、荣获市级荣誉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安家补贴;对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的成熟型教师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以上待遇相关税费均由本人承担。
(二)优秀大学毕业生待遇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最低服务期6年(含试用期),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同级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待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同时可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1.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发给安家补贴30万元(含市级人才安家补贴)。
2.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非一流学科建设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发给安家补贴20万元(含市级人才安家补贴);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的研究生发给安家补贴20万元(含市级人才安家补贴)。
3.以上待遇相关税费由本人承担。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乌审人社”、“乌审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引进公告,后续相关信息在“乌审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下称指定网站)。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照规定顺序扫描为PDF版,以“姓名+报考科目+报考学校”打包发送至邮箱wsjyjrmg@163.com。报名材料包括:(1)《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6年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原件。(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专业相符)原件。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与毕业证专业相符),2026年毕业的在校生可暂不提供。(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届毕业的在校生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和复印件。(6)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7)个人诚信承诺书。
(三)资格初审
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组织初审时间截至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如因电话未接通或电话号码不正确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以任何形式通知。
(四)考试
本次引进的优秀教育人才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所有岗位原则上设置笔试环节,经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若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达到50人及以上,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若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不足50人,则该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合理安排时间行程。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同一岗位拟引进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1:5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模拟课堂授课方式和答辩形式进行,备课时间为40分钟,模拟课堂授课和答辩时间各10分钟,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外国语学科除外),对不按规定语言授课的,按零分处理。
(2)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其中模拟课堂授课占80%、答辩占20%),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按高低排序,进入录取范围面试测试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根据岗位需求等额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后续招录环节。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后放弃的不再安排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要做到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教育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要及时通知应聘者参加复检,复检医院由教育主管部门另行指定,指定医院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结果为准;报考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由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对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考生不按时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的人员纳入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不再递补。正式聘用后,因辞职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招聘后放弃的引进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
(四)拟聘人员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或调离乌审旗教体系统,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同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贴。
(五)本次引进考试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网站予以发布。
(七)报名政策咨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八)此公告解释权归乌审旗2026年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477-7586979
招聘监督:0477-7586994
附件1: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6年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引进教师考试诚信承诺书

来源:乌审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