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人7个岗位
攀枝花合盛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属于国有企业,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营销及案场物业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营销人员。
1.按揭专员1人。
2.销售助理1人。
3.置业顾问8人。
(二)案场物业人员。
1.案场物业主管1名。
2.客服人员4名。
3.形象保安4名。
4.保洁人员4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严格保守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
3.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业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职业禁忌疾病。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纳入招聘范围。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开除公职的。
2.有过相关行业内不良从业记录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正在影响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担任该岗位的情形。
(三)任职资格条件。
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详见《攀枝花合盛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营销及案场物业等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12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线上报名以电子邮箱送达显示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合盛公司+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442452970@qq.com。
(2)线下报名:报名应聘人员于工作日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递交至攀枝花合盛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攀枝花东区机场路149号金泰悦城401号(从悦酒店大厅乘坐电梯至五楼)。
3.报名资料。
(1)《攀枝花合盛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营销及案场物业等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附本人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证件照、本人手写签名,未签名的报名表视为无效)。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4)个人征信报告(更新日期近1个月内)。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个人简历以及其他有关学习、从业经历、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任职资格及条件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聘和聘任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本次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面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攀枝花合盛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面试考核成绩、从业经历经验及现实表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在接到攀枝花合盛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体检通知3个工作日内到三甲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及标准完成体检;在取得体检报告3个工作日内将报告交至攀枝花合盛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体检费用自理)。
(五)录用。
拟聘人员经攀枝花合盛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审议通过,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为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五、劳动合同及薪资待遇
拟聘人员一经录用,与攀枝花合盛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年,视东华府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三年合同到期后,另行协商),薪资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六、试用期管理
入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的,试用期统一计入聘用期。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提前7日书面通知本人提前结束试用期,并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试用期内聘用人员申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须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经公司审批同意,在完成工作交接后办理离职手续。
七、应聘须知
(三)攀枝花合盛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将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报名情况及信息保密。
(四)公告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日时间与攀枝花合盛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812-8772246/15983595354(杨先生)
附件:

1.攀枝花合盛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营销及案场物业等人员岗位需求表
2.攀枝花合盛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营销及案场物业等人员报名表
攀枝花合盛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