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
执法辅助岗1名。
(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4、要求1990年6月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截止公告日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专业不限,生态环境、环境工程等生态环境相关专业优先录用。
7、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17:30止。
2、方式
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将报名表与一寸近期彩照,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邮箱luofei@51zhipin.cn,邮件名称:报名+姓名+手机号。参加面试时将原件带来进行审核。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722535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面谈
经报名资料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面谈,具体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面试
面谈结束后,组织报考人员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分数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淘汰。
(四)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在报考本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宜被聘用或放弃考察而空缺的名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在报考本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进入体检。
(六)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应聘者可关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bjb.gov.cn)。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如出现取消录用资格的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并安排体检、考察。
三、其他说明
1、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将视情延长报名时间,若延期后报名人数仍不足,就取消此次招聘。
2、各环节,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按序递补。
3、为提高招聘效率,本次招考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设置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名单自本招聘公告日起半年内有效,如遇录用人员半年内离职或其他同类型岗位人员需求,从入围名单中依次递补,并按程序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录用手续。
4、编外人员录用后与指定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5、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凡参加报名者,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在各招聘环节中,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将不再发布通知。
8、本公告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负责解释。
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