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2026届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的公告-四川-泸州市-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中国共产党叙永县委员会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叙永县

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2026届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的公告
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2026届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的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3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0 09:00-2026/7/20 12:00

根据《四川省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川组通〔2021〕32号)《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定向培养管理办法》(川组通〔2021〕46号)《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川人才办〔2021〕10号)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签约计划,我县拟公开考核招聘签约服务我县的2026届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岗位条件的签约服务我县的2026届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202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

4.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县人社大楼4楼)。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叙永县公开考核招聘2026届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

3.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4.与主管单位签订的《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领取《体检通知书》的时间及地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6年7月29日下午3:00-6:00到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县人社大楼4楼)领取《体检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四)体检集中时间、地点:详见领取的《体检通知书》。

(五)体检注意事项

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带1张1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1支黑色墨迹签字笔,凭《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好,不要饮酒,不要熬夜,避免剧烈运动,需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带眼镜参加体检;

2.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不能进食、进水,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3.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4.到医院体检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约400元现金(自备零钞),体检费由医院按实收取;

5.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违反有关规定将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7.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一)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二)考察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7月29日—7月31日。

(三)考察须提交以下材料:

1.1500字左右的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

内容包括:①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居住地、何时毕业于何校、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②家庭主要成员状况(居住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③本人近三年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工作学习情况,报名信息中涉及的获奖情况,请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④本人和直系亲属是否参与法轮功等邪教非法组织和是否遵纪守法情况;⑤个人简历(进入高中时起算至今,年对年,月对月,时间不间断);⑥材料结尾请注明:本人承诺,无任何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被执行情况,以上材料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不实,责任由本人承担。承诺人本人须亲笔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2.叙永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2份(附件3)

逾期不参加考察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请将相关资料于2026年7月31日前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人社大楼4楼)。

(四)档案转递

体检合格人员务必于7月31日前联系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完成档案转递。

档案转递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人社大楼4楼),联系电话:0830-6224058。


五、公示与聘用

资格审查、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叙永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

因资格审查、考察不合格或公示后被取消聘用资格、个人放弃、未按要求报到上岗的,按《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定向培养管理办法》(川组通〔2021〕46号)规定的违约处理。

应聘人员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由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考生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6756353(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0830-6223978(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830-6222045

拨打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附件:1.叙永县公开考核招聘2026届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岗位要求表.xls

2.叙永县公开考核招聘2026届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报名登记表.doc

3.叙永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doc

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9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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