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公开招募公告
招聘17人4个岗位
根据《巴中市民政局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养老服务管理专员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及岗位
本次共招募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17人,具体招募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平昌县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公开招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面向符合招募条件(《公告》和《岗位表》要求)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同等条件下,防止返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持有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养老服务从业经历者优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其他已退出政策性岗位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募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7日9:00至9月8日18:0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按招募《公告》和《岗位表》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附件2《平昌县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公开招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提示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募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9月7日至9月9日18:00。报考者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需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岗位调整: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资格初审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6年9月10日18:00前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17日9:00至9月18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6年9月19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9月22日左右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平昌县民政局人事股(701室)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在报名网站公布,逾期不予受理。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本次招募笔试成绩平均分将在公布成绩查询通道时一并公布。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相关事宜将于9月24日左右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资格复审由平昌县民政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经审查认定为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招募名额之比为3: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某岗位有笔试成绩的考生达不到招募名额的3:1,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递补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3.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2寸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3)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4)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防止返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防止返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需提供国扶系统中含考生姓名页及盖章(镇(街道)、村(社区)均可提供)材料;低保家庭由县民政局在低保系统内现场查询;零就业家庭需提供人社部门有关证明材料(如失业登记表、零就业家庭登记表等);残疾考生需提供残疾证;
(8)持有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养老服务从业经历的,需提供养老机构所在县(区)民政部门有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将不得列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3.面试时间:2026年10月11日。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某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依次按优先招募对象、笔试成绩、学历学位等条件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平昌县民政局人事股(701室)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募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由平昌县民政局组织实施。政审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进行。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三)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募的,由招募单位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为2年,不续签。招募单位应及时通知招募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招募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招募资格,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七、保障政策
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生活补贴标准为5万元/人/年(含社会保险)。
八、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募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募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招募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平昌县纪委监委派驻平昌县人大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27-6287106)。
九、相关提示
(一)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考生请及时了解天气及交通路况,提前准备,确保按时参加各招考环节,逾期未参加均视为自动放弃。并注意交通、食宿和财物安全。
(三)本公告由平昌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项,请拨打0827-6237097咨询。
附件:1.平昌县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公开招募岗位表
2.平昌县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公开招募报名表
平昌县民政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