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关于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林芝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关于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告正文

林芝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关于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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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4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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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7 09:30-2026/8/21 18:30

根据工作需要,林芝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林芝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计划从参加西藏自治区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但未录取人员中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担任林芝市12345热线话务员。结合工作实际,仅限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人员报名。


二、岗位职责

(一)在线解答企业群众反映的咨询事项,接转处置企业群众反映的社会求助、投诉举报、意见建议事项,完成信息登记、分类、转办、回访等工作。

(二)岗位工作时间执行7×24小时倒班制。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分数下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四)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91年8月-2008年8月出生)。

(五)林芝市户籍、烈士子女、家庭困难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林芝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1日(工作日9:30—13:00、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林芝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一楼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八一大街588号,联系电话:0894-5886229)。

2.报名时需提交:《林芝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一份(考生提前下载填写)、西藏自治区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准考证及笔试成绩凭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提交复印件,同时需提交近期蓝底正面一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林芝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根据发布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确认合格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四)面试

1.根据西藏自治区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在符合报考条件的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报名人员中,按各类别录用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各岗位类别的面试人选,即各类别均取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注:若某一类别报考人数不足比例,则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面试;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3.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未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西藏自治区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报考人员所属岗位类别(A类、B类、C类、D类)分别排名,各类别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类别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即各类别总成绩第1名)。若某类别内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优先录用法律相关专业或公告所列优先条件人员。

2.进入政审人员填写应聘人员政审表,并组织政治审查,经政审合格的通知体检。

3.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名人员自愿放弃的,按各类别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到林芝市人民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林芝政务服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签订劳动合同

自聘用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认定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由于试用期不合格或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离职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各类别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按5310元/人/月执行(含绩效工资),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连续2年考核合格上调基本工资的5%作为激励薪资,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手续,个人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休假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林芝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负责。

(四)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可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食宿自理。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过程中,聘用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林芝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