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8人35个岗位
为强化国企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企业发展所需的专业力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6年7月28日(含);
4.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7月28日以后出生),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28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国有企业职务的;
3.在各类人事考试、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5日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登录指定报名链接:(https://ningbojobs.o-hr.com),在招考公告中选择“2026年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在招岗位中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并登录,上传本人相关资质证明后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相关资质证明包括(根据岗位要求提供,未要求的可不提供):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内学历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提供最新完整报告,信息页截图或未带在线验证二维码不予认可);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③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需明确标注工作单位及具体岗位);覆盖全部有效工作年限的历年完整社保参保证明,仅提供24个月、48个月分段短期社保证明不予认可;
④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明及职称聘任文件或聘书;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补充材料。
考生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成功的,请妥善保管个人注册信息,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二)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8月6日9:00—10日17:30
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2.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6年8月11日9:00—17:30
登录报名系统并查询网上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进入笔试环节,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考其他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得改报。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上传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证明,或退回重报后未按要求重新上传并报名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3.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之比不足3:1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登录报名链接(https://ningbojobs.o-hr.com),进入个人中心,选择材料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予以淘汰。笔试科目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卷、计算机信息专业卷及投资专业卷(详见附件1)。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3.面试入围规则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现场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复审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复印件不予退还)。核验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学信网证明)、工作证明、社保记录、职称证书等核心材料。材料缺失或资格条件不符的,复审不予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考生放弃复审或复审不通过,其空缺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仍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环节开始后放弃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面试及总成绩公告
1.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不足75分者淘汰。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总成绩将在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无故不参加或中途放弃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空缺名额可视情在总成绩入围名单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采用背景调查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可视情在总成绩入围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考察时需提供有公安系统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等。
(七)公示、聘用
1.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报名、初审、笔试、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律取消资格,并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2.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宁波人才网、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网上招聘系统发布,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结果等信息通过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其他渠道发布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本次招聘岗位涉及的专业,参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中的“专业名称”“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4.请务必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畅通,以确保及时收到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通知短信带有【东方众诚】签名,请及时关注,勿拦截,以免错过重要环节。
5.本次招聘实行人才储备制度,在招聘落选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储备,建立后备人才库,有效期6个月。6个月内,若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出现离职导致岗位空缺,经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可以从后备人才库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体检、考察、公示后聘用。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后备人才库。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所有。
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4)88028370(工作时间开放)
各岗位咨询电话:见附件(工作时间开放)
监督电话:(0574)89292723(工作时间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