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加强村级组织员队伍建设,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青组发〔2017〕17号)精神,我街道现公开选拔村级组织员1名。
一、招聘人数
根据职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组织员1名,安排在革新社区进行锻炼。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3.德才兼备,公道正派,作风务实,群众基础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截至公告发布当日),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热心基层工作,善于沟通,有较好的群众工作基础,能独立承担并完成交办的党务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
2.被责令辞职、免职的;
3.被终止职务或者罢免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5.受过刑事处罚的;
6.其他不宜报考该职务或可能对选任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街道自主组织实施。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拔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设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14日—7月17日(9:00—12:00;13:00—17:00)。
3.报名地点:大弯街道四楼党建工作办公室405室(凤凰西5路西五广场综合体)。
4.联系电话:028-83303506。
(二)所需材料
1.《大弯街道村级组织员报名登记表》(可网上下载,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
2.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审核后原件归还)。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4.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束后,及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如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设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分10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占50%,面试占50%。
笔试采取闭卷测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方可开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五)人员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需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前往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2.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一年内因锻炼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制定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谈话不得少于5人),对人选思想道德、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七)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测试、人员体检、组织考察等情况,结合岗位实际,经街道党工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八)结果公示
经街道党工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大弯街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签订协议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组织聘用人员与街道党工委签订岗位锻炼协议。岗位锻炼期限原则上为三年,首次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锻炼协议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成都市青白江区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岗位薪酬管理办法》(青社发〔2025〕19号)中关于组织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大弯街道党工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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