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信访局关于2026年信访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广安市信访局关于2026年信访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公告

公告正文

广安市信访局关于2026年信访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公告
广安市信访局关于2026年信访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4 -2026/7/24 18:00
面试时间
2026/8/1 -2026/8/1 21:00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社工发〔2026〕33号)精神,经研究,广安市信访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名信访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主要招募社会工作、心理学、法学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先招募2026届毕业生,2025届、2024届、2023届毕业生亦可报名)。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招募计划

岗位

学历

专业

数量

备注

信访社会

工作服务岗

大专及以上

社会工作、心理学、法学类

1名

 

(一)招募岗位数量

(二)招募岗位职责

主要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方法,协助开展信访接待、矛盾调解、心理疏导、情绪安抚、政策引导、困难帮扶等服务,促进信访问题化解。

(三)工作期限

岗位服务期限原则上为1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


三、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信访社会服务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4日(星期五)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按照公告的招募条件和岗位要求,携带相关报名资料纸质件至广安市信访局407室(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303号)报名,或将报名资料电子档打包压缩后发至电子邮箱457649531@qq.com。

3.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料

(1)《广安市信访社会服务岗报名登记表》一份;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3)学历证书扫描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报考者应全面提交相关资料,7月24日18:00后提供的资料视为无效,同时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二)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

市信访局组织对报考人员资料进行审核后,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7月31日15:00至18:00携带《广安市信访社会服务岗报名登记表》、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到广安市信访局407室进行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考试时,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募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面试时间为2026年8月1日(星期六)9:00,各参加考试人员根据抽签号依次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现场演讲方式,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演讲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专业特长、岗位理解、个人亮点等,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语言理解表达能力、工作态度及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5分,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等额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并进入体检环节。若出现成绩相同的,优先招募2026年毕业生,若再有相同情况按照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依次优先招募。

(五)体检

拟招募人员体检由市信访局负责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拟招募人员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募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拟招募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所缺岗位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结束后,市信访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拟招募人员并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五、签订服务协议

招募计划完成后,市信访局及时与拟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六、培训上岗

被招募人员按市信访局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正式上岗。被招募人员未按要求时间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按程序开展补录工作。


七、管理与考核

市信访局负责被招募人员日常管理,依法为被招募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帮助其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期满后对被招募人员服务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鉴定。


八、服务期间待遇

服务期间,被招募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5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


九、退出机制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被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被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协议期内,被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市信访局相关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市信访局有权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中,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已经上岗的无条件解除合约。

联 系人:杨希芳

联系电话:0826-2331643

邮箱:457649531@qq.com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