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
因工作需要,江西省金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0名,派遣至赣州市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部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Part01
招聘岗位
Part02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类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岗位表,考生在报名时满足岗位条件即可报名。
2.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
Part03
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人员管理
1.所聘人员与江西省金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公司管理,再由公司派遣到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工作。首次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试用期2个月。
2.工资待遇由江西省金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医院考勤、科室考核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满意度结果发放。
(二)工资待遇
1.具体待遇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按院内相关文件执行。
2.按规定缴纳五险;
3.缴纳工会会费后享受工会会员福利,不享受其他奖金和福利。
Part04
招聘程序与要求
01
报名方式与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8日—7月16日(工作日8:0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南康路25号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保健楼8楼808人事科。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个人简历3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同时提供已签署的《近亲属报告承诺书》(见附件1)。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1”
4、联系方式:0797-5569617
02
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交所需资料,配合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2.由用人单位收集报考人员的简历并审核相关资料,通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参加考核。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录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Part05
考核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择优录用,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Part06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Part07
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仅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的采取加试形式确定人选)。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
因体检及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及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将进行递补。请各考生按照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Part08
公示与录用
1.对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江西省金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的,与江西省金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安排上岗。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者取消录用。
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计实行回避制度;
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有疑问的可直接联系咨询电话:0797-5569617;
其他未尽事宜由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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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峰陈晨慧
一审(校):曾伊琦
二审(校):周小梅
三审(校):李跃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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