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及数量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人员41人,具体需求申请表见附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渝北区人民医院招聘临时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
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6.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天。
7.考生须在报名时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如:执医证、职称证、规培证、培训证等)。
8.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相应的业务能力。
(二)其他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应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公示、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需持当天行程码并全程佩戴口罩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地址:渝北区中央公园北路23号渝北区人民医院5号楼)。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及要求,持《渝北区人民医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场填报)、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和其他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招聘条件要求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