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脚下“看不见的危险”
13日傍晚,一段令人揪心的视频在网络流传: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一公交车站附近的路面突然塌陷,一辆正在上下客的公交车坠入坑内,随后发生爆炸。截至14日22时,搜救人员已发现9名遇难者遗体。
当前,救援、搜寻等工作仍在进行中。很多人都在为失联人员默默祈祷,期盼奇迹发生,希望遇难者人数不会再增加。当然,也有很多人看到视频后感到恐惧和不安,担心这种意外是否会降临到自己头上。
闹市区的公交站台附近竟然突发塌陷,此前是否有地面沉降的前兆?造成塌陷的原因是什么?彻查事故原因,严厉问责相关责任人,才能给逝者一个交代,让市民有更多安全感,在出行时免于不必要的恐惧。
近年来,城市路面塌陷事故时有发生。2019年12月1日,广州市广州大道北与禺东西路交界处地面塌陷,造成3人遇难;2019年12月12日,厦门市嘉禾路与吕岭路的交接口地面塌陷,导致地铁站被淹。再向前追溯,2008年,浙江省杭州市风情大道地铁一号线施工现场曾发生塌陷,造成11辆汽车落入坑中,21人死亡。2014年1月至9月,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与西三环交叉口附近先后发生12次塌陷。
通常来说,地质结构、自然气象、管道施工、修建地铁等,都可能是导致路面塌陷的因素。不过,祸患起于忽微,像西宁路面塌陷这样的事故,虽然是突然发生的,但安全隐患却是在长期疏忽中逐渐积累的。
此前,我国曾出台《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1—2020年),要求以长江三角洲地区、华北地区、汾渭盆地为主要目标区,全面推进重点地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面沉降灾害对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2013年,上海曾专门立法,对高楼建筑群和建筑工程加强规划和管理,以控制持续发生的地面沉降。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因抽取地下水和工程建设活动等引起的地面沉降的监测、防治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作出规范。
幸福感,首要的要求是安全感。防范脚下“看不见的危险”,让市民免于“行路惊魂”的恐惧,需要靠市政部门尽心尽责,也要靠每次铺设管线时良心施工,更要靠有关部门“防患于未然”的风险防范举措。
(via 人民网)
| 城市地陷夺命 复杂地下系统要如何走出“混沌”?
路面塌陷,公交掉坑。一刻惊魂,悲剧已成。就如同以往许多次惨剧一样,此事又一次让公众震惊而后怕。毕竟,街头闹市,就是我们日常的生活场景;公交出行,就是我们习惯的通勤方式——事故背景设定的高度近似,很容易让所有人产生一种逼真的“代入感”。
很遗憾,就在近期不算长的时间内,厦门、广州、长沙等多地都曾发生过路面塌陷。这种高频度的、高雷同的“意外”,很难归为偶然的巧合。
每一起灾难都是特殊的,而同类灾难之间,多半也会有着类似的诱发逻辑。梳理过往“路面塌陷”案例的调查结论,我们大致可以将“成因”归为两类:其一,就是施工不当的衍生事故,比如说地铁工地支撑立柱超重触发崩塌等等;其二,则是“不可抗力”长久作用下的隐患爆发,例如地下土体沉降、流水冲刷掏空地基等情况……事实上,就算在纯自然状态下,“塌陷”也是常见的地质现象。而在城市语境下,人类活动对空间、水土的巨大改造,更是大大放大了这种风险。
城市建设迅速铺开,最终形塑了一个复杂系统,这其中就包括极其庞大的地下管网系统、地下空间系统。常识是,任何“系统”一旦复杂到了一定程度、超越了某个临界点,就会进入某种混沌状态,这意味着会有太多的随机性、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因子”,使得充分的认知和精准的掌控,变得越来越不可能。以“地下管网为例”,不同年代、不同功能、不同工艺标准的管道交错并存。很多时候,哪处水管损耗变形、爆裂渗漏,是很难被及时掌握的,这很容易诱发“地陷”。
复杂系统、混沌状态,许多城市对“地面塌陷”防治心有余力不足,根源就在于此。此次“西宁地陷”事件同样如此,在事发之前,并没有暴露出强烈的征兆。说到底,如何事前找出城市地面塌陷的危险区、隐患点,这仍然是一个有待破解的难题。为此求解,不仅需要更加有效的动力地质作用监测、评估手段,更需要更具前瞻性、全局性的市政管理模式。唯有走出混沌,理出头绪,以主动的、全覆盖的动态排查,明确科学的、审慎的空间规划和工程监管,才能尽可能让“不可测风险”变得“可防可控可治理”。
(via 新华网)
路面塌陷不是天灾,假如有关部门能恪尽职守、定时监测,及时全面排查隐患,应该可以避免发生类似事件。比如,西宁在发生了几次小型塌陷后,有没有对全市路面进行全方位整改修复?从最近发生的悲剧来看,答案可能是否定的。要真正做到防微杜渐,必须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水平上下功夫,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要在日常巡查检修上下功夫,运用最新技术及时掌握道路沉降或变形趋势;更要在健全责任体系上下功夫,既要强化分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也要强化板块的属地责任,通过建章立制、严肃追责,倒逼相关部门和板块重视路面问题,不再让城市上演“步步惊心”的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