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1人10个岗位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2022年,学校顺利通过首轮“双一流”建设评估并进入第二轮建设高校名单,电气工程学科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2025年,学校全面开启建设能源电力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征程。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
一、招聘计划
北京校部
岗位 |
部门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 |
联系人信息 |
辅导员 |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 |
10 |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军事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10-61773394 电子邮箱:20502582@ncepu.edu.cn |
国际教育学院 |
1 |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10-61771374 电子邮箱:10501920@ncep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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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人员 |
管理服务部门 |
5 |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10-61771374 电子邮箱:10501920@ncepu.edu.cn |
实验员 |
电气与电子工程 学院(国重) |
1 |
电气工程等相关专业 |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10-61771108 电子邮箱:hsl@ncepu.edu.cn |
能源动力与机械 工程学院 |
1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能源动力,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等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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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 |
1 |
数学,应用统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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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 技术人员 |
高等教育研究所 |
1 |
教育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教育,公共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10-61771374 电子邮箱:10501920@ncepu.edu.cn |
图书馆 |
1 |
图书情报,信息资源管理,电气工程,能源动力,外国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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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 |
2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相关专业 |
保定校区
岗位 |
部门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 |
联系人信息 |
辅导员 |
党委学生工作部(保定)、党委武装部(保定)、学生处(保定) |
8 |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312-7525318 电子邮箱:xueshengchu@ncepu.edu.cn |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2.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全面履行相应岗位的职责和义务。
4.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相关要求
1.应聘辅导员岗位的,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为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须为中共党员,且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或参军入伍且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应聘学生处辅导员的,要求能够入住(男/女)学生公寓,履行驻楼辅导员工作职责,其中北京校部招聘驻楼辅导员男5人、女5人,保定校区招聘驻楼辅导员男5人、女3人。应聘国际教育学院辅导员的,要求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沟通交流。拟接收应届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则上应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2.应聘管理及其他岗位的,应为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或具有相关岗位丰富工作经验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则上应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校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须为应届毕业生,或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
3.辅导员为事业编制岗位,管理人员、实验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为非事业编制B系列(参照事业编制管理)岗位。
四、其他说明
1.报名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18:00至2025年11月30日24:00截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华北电力大学招聘系统”并根据系统要求进行简历填写和岗位申报。不接受电子邮件等简历投递方式。
招聘网址:http://zp.ncepu.edu.cn。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者可同时应聘的岗位总数不超过2个。
4.招聘程序:通过资格审查者,学校将组织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素养等考察,择优录取。学校对拟聘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人员应于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办理完毕报到入职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应届毕业生须在公示期满后两周内完成三方协议的签订,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原单位有离职脱密等要求的,须与相关用人单位、学校沟通,及时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者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无效的,学校将终止其招聘进程,并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人数不足或通过资格审查较少时,学校将视情况缩减本次招聘计划或停止相应岗位招聘工作。
6.薪资待遇: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按学校相关政策确定薪资待遇,按规定缴纳保险及公积金。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招聘人员为参照事业编制管理的(B系列),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参照我校事业编人员对应岗位等级、兑现薪酬待遇和进行日常管理,不负责解决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及其配偶与学校教职工如有相关亲属关系的,须在报名时联系工作人员主动报告。
8.如遇国家、上级单位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且与本次招聘要求不符的,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五、服务热线
1.北京校部:010-6177137410501920@ncepu.edu.cn
2.保定校区:0312-752253721150089@ncepu.edu.cn
3.系统技术支持:19260173745(招聘网站使用有关问题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