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15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由廊坊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和文教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各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廊坊开发区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10月27日,招聘公告通过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廊坊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通过招聘报名考试系统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9日至2007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使用学历低限以上的学历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视为同一专业。使用学历低限以上的学历报考的,如与低限要求的专业属相关专业,视为符合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参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及教育部历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制定岗位条件,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且有据可查的,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
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期满合格日以2025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三)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
1.在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2.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四)岗位条件中“驻廊部队随军家属”是指:
按审批权限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含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转改前已随军的家属),且军人所在部队驻地在廊坊市行政区域。
(五)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
2022至2025年毕业生中曾服务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方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流程依次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http://lfkfqgwh.pzhl.net/index.php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9日9:00至11月4日17:3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2:00。
公开招聘岗位交费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7:3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考务费公开招聘工作结束后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
(二)网上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用户,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选择、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不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考生应及时关注个人的报名状态,及时修改个人信息、报名岗位或交费。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55元,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公开招聘岗位报名通过审核并交费成功的视为报名成功。
(三)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所有页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11月5日17:3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k6070097@163.com,并致电0316-6075506确认。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一张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公开招聘岗位交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1月13日9点后登录廊坊开发区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为11月15日上午9:00-11:00。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于11月21日登录廊坊开发区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5.按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该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未通过形成的缺额,可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有作弊或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间为11月25日9:00-12:00,14:00-17:30。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岗位要求的职称证、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药学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师)资格证书(已通过相应资格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交考试合格成绩单)。
(3)在编或控制数管理的人员,需要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材料要求详见资格复审通知。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打印《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于12月4日9点后登录廊坊开发区招聘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为12月6日。
4.面试评委全部域外聘请。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不允许考生携带相关备考资料进入备考室和面试室。
面试考试全程封闭管理。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待该岗位面试结束后公布。
6.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7.确定进入考核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考核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核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报考人员;学历高的人员进入考核;若再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
七、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12月9日,考生可在廊坊开发区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为12月10日至18日。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二)体检
12月19日,在廊坊开发区招聘考试报名系统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12月22日,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党政办公室审批后,报廊坊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控制数管理,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示:
1.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6-60700970316-607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