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1人
为满足我院用人需求,按照《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以及《邯郸市市属公立医院控制数管理办法(试行)》,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工作人员41人。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床护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0名,计算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邯郸市中心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0月17日以前出生,包含当天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不包括当天)。博士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职称优秀人才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不包含当天出生)。
5.不限户籍。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外(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学历学位见公告中的岗位需求表)。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护士执业证书等条件。国(境)外留学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并适应工作需要。
9.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护士执业证书、服役期、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首日。
(二)具体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招聘公告附件《邯郸市中心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3年10月17日及以后毕业,从报名首日往前倒推两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3年10月17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从报名首日往前倒推两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7日在邯郸市中心医院网站及卫健委官网发布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起止时间: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https://hdrcfw.com/zk/hdzk/#/multipleInfo/infoDetail?id=hacNJPlQyImvmaM7apF9Nw%3D%3D,点击链接按照系统提示报名,同一家单位内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7日24时
2.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入口”,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或查看报名手机号的接收短信进行查询,审核结果为“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特别提示:报名及信息提交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如遇审核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3.资格审查:初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4.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中午12时。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医学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医学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成绩。
综合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2.笔试时间:2025年11月2日,上午9:00开始。
笔试地点:在市主城区设置考场。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邯郸市中心医院官网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打印另行通知。
3.合格分数线划定: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一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4.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在笔试结束两日后登录中心医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中心医院官网通知。
2.资格复审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自己相关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是: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护士执业证书等岗位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主城区设置面试考场,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医院官网进行通知。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详见医院网站公告。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分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邯郸市中心医院网站公布。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5.确定体检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或驻邯部队随军家属,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则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各用人单位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应做好提供有关材料和档案准备工作。考察主要是对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邯郸市中心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并经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注明控制数管理),纳入控制数管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统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我单位统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请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
咨询电话:
人才办公室:0310-2112916,2115105,2115106
监督电话:0310-2112235
技术平台电话:0571-89731530,0310-806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