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若干人
为进一步畅通人才返乡任职渠道,推进基层干部学历、年龄、素质结构持续优化,结合成安实际,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具体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确定72个村进行选聘,每村选聘一名大学生回本村工作,担任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
每人限报1个岗位,具体选聘岗位见附件。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
2.服务群众意识强,热心公益事业,志愿在农村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对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已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以及参加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项目等乡村工作经验丰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身心健康,具备选聘岗位履职所需身体条件;
6.户籍或籍贯须在所报考村;其中,已婚女性可报考本人、配偶户籍或籍贯所在村岗位;户籍或原籍不在村,但本人或父母、配偶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且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到村任职的,也可参加选聘(户籍、居住年限以选聘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的户口所在地、居住年限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已取得学历报考;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9.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参加过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的;
10.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社区工作者、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人员、治安管理员等在有效聘用期内县财政供养人员;
11.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名情形。
三、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村党组织推荐、乡镇党委考察、县级审核、资格联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确定选聘对象。
(一)发布公告
1.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8月12日。
2.发布渠道:成安县人民政府网、成安组工公众号。
(二)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人员于2025年8月13日至8月19日8:30-17:30到报考村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逾期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需提供①《成安县第三批公开选聘党务(村务)工作者报名表》,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③户籍证明(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原件,④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工)委或党支部的证明材料,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二代有效身份证,其中已婚女性还需携带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执行任职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因工作需要须回避的其他近亲属,不得报名。
(三)村党组织推荐
村党组织汇总报名信息后,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对报名同一岗位人员依据以下优先级排序,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农村工作经历较丰富者、本村实际生活年限较长者、致富带富能力较强者、能适应高强度工作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形成推荐报告提交乡镇党委。
(四)乡镇党委考察
乡镇党委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发现问题,应及时退回相关村党组织核实补充或重新履行程序。
乡镇党委对报名人员组织考察比选,逐人形成考察报告。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一村一名人员向成安县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公开选聘领导小组提交考察报告。
(五)县级审核
成安县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党委推荐的全部人选组织专项审核,形成审核报告提交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议,明确拟选聘人选。
(六)资格联审
成安县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选聘人选开展资格联审,联审单位包含纪检监察、组织、公安、检察、法院、信访、统战、相关乡镇等部门,重点审核是否存在不符合选聘条件等情形。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八)公示聘用
对拟聘人员在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关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在资格联审、体检、公示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考察排名依次递补。
四、待遇及管理
公示无问题的,由相关乡镇政府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所报名的行政村工作。被聘用人员任职期间须全职在村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党组织,由所在乡镇党委按照村“两委”干部管理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聘用期限自聘用公示结束之日起算,至2026年12月31日止。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
(一)薪酬待遇
担任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的,参照社区工作者标准落实基本薪酬(含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用于保障基本生活需要。按照受教育程度确定薪酬标准为:大学专科毕业生1989元/月;大学本科毕业生2056元/月。参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同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薪酬及保险(单位部分)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二)政治待遇
培养后条件成熟的,非党员的优先发展为党员,党员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予以重点培养。在“两委”换届时,鼓励党务(村务)工作者通过正常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或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聘用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聘用合同到期后参考农村“两委”干部薪酬待遇统一管理。
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符合条件的,可参加省市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优先推荐为县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三)合同解聘
1.在2026年村“两委”换届中,没有当选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截止2026年底合同到期自动解除,不再续签;
2.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立即终止聘用关系;
3.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不合格,由所在乡镇会同组织部门综合研判,认为不适合现任岗位的,录用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4.其他不适宜继续任职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诚信申请,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2.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0310—7289229
监督电话:0310—7289231
成安镇咨询电话:1393001133318812109669
道东堡镇咨询电话:1518888123413733307856
北乡义镇咨询电话:1860330820918831040283
漳河店镇咨询电话:1803241227215188925590
柏寺营乡咨询电话:1583007200615128098577李家疃镇咨询电话:1583310769513483008318
辛义乡咨询电话:1513209763018231024176
长巷乡咨询电话:1523003555615188910776
商城镇咨询电话:133150772661563208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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