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0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成效,保障曲周县城市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开展,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协管员工作;
3、具有曲周县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5年6月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4、应聘者的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6月5日以前出生,含当天),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无纹身);
5、专科及以上学历(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在考察结束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历),专业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6、因违规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辞退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仍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9、曾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曾因违反协管人员管理相关规定,被解聘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事务的情形。
二、招聘计划、人数及岗位要求
招聘计划:计划招聘30人。
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协管员A岗位,限男性,27人;协管员B岗位,限女性,3人。
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工作,需长时间高强度从事室外动态巡视检查,适应外勤、值早、中、晚班或不定时夜班,并参加应急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
三、招聘方式及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6月3日至6月9日,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zx.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5日9:00至6月11日17:00。
3、报名网址:https://rpta.cn/exam/307。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初审及缴费
1、网上初审:2025年6月5日9:00至6月11日18:00,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网上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
2、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6月11日19:00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每人10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费。岗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笔试
1、笔试时间:6月1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总分100分。
3、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详见曲周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曲周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曲周县人民政府网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曲周县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诚信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本人户口页及复印件;
(5)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7)与网上报名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背面须标注姓名、电话);
(8)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9)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后打印截屏。
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核准后取消其复审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与标准如下:
项目 |
男标准 |
女标准 |
10米×4往返跑 |
≤15秒4 |
≤16秒4 |
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 |
≤5分55秒 |
≤5分30秒 |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录职位工作需要,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请考生实时关注,并按时打印《体能测试通知单》,逾期没有打印《体能测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必须由参加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按照不高于2:1的比例,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因体能测试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总成绩计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两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别由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后再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军人次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3、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要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真实准确进行复审。对因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认定不影响聘用和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聘用。
(十一)对因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两岗位均按照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军人次序确定。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由符合规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派遣至曲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工作。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内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用工单位研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程序予以递补(本次递补总数控制在招聘计划50%以内)。
(二)管理。聘用人员统一标志服装。应聘人员6个月以内离职的,全款缴纳服装费;应聘人员6个月以上1年以内离职的,补缴服装价款的50%。受聘人员接受双重管理,以用工单位为主进行管理和考核,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用工单位可以决定续聘或终止使用。
(三)待遇。聘用人员月工资按照曲周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上浮20%确定,并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按照考核管理办法被确定为优秀的给予奖励。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核定,曲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规定转至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给予其当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五)本次招聘将通过曲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招聘相关的工作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
(六)考生报名时,请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0310-8858931(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0-8896695(曲周县综合执法局)
监督电话:0310-8858526(曲周县纪委监委)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