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加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市场化选聘力度,优化企业领导班子素质结构,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廊坊市国资能源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集团)市场化选聘副总经理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急需紧缺、专业对口、注重实绩”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进行市场化选聘。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能够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国资国企事业。
2.具备深厚的能源行业知识,熟悉能源政策、市场动态及技术发展趋势;熟悉新能源项目规划运营管理、战略规划与部署、内部风险控制等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对于充电桩项目、风电项目自建自营的管理模式及运作流程有着充分的了解和管理运营经验。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能够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适应高强度的工作方式,能够担负繁重的工作任务。
4.年龄45周岁(1980年之后出生)以下,具有1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能源工程、电气工程、经济学类等相关专业;具有能源类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岗位任职经历,从事新能源项目相关工作优先考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3.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或机构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国企职务的。
三、选聘程序
此次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市场化选聘计划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月10日9:00至1月16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填写的《市场化选聘国能集团副总经理报名表》(附件1)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1寸蓝底免冠近照电子版、相关学历和从业证明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lfgzw_qyld@126.com。(发送邮件时,请将邮件名称备注为:岗位-姓名-电话)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本人须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从业证明资料和2张1寸蓝底免冠近照。复审后,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综合测试的时间及地点。
(三)综合测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竞职演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专业素养、应变能力和执行能力。竞职演讲的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基本情况、近3年履职情况、优势和不足、任职后工作思路及设想等。答辩提问主要由评委提出问题,应聘人员现场作答。综合测试顺序由当天抽签决定。
(四)组织考察
以选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遇有考察对象不符合相关任职要求或本人自愿放弃应聘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讨论决定
市国资委党委根据综合测试和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确定拟聘(提名)人选。
(六)任前公示
就拟聘(提名)人选的基本情况、拟任职位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选聘岗位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国能集团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满后聘任关系和劳动合同自然解除,由董事会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或者下一任期经营目标重新履行聘任程序。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试任职务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四、薪资待遇
选聘岗位具体薪酬由国能集团董事会通过对比同行业、同规模、同岗位、同类别人员的薪酬水平确定。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察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2.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错过招聘的,后果自负。
3.本次市场化选聘工作由市国资委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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