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0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唐山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岗位及人数
交警支队勤务辅警(一线岗勤)50名,限男性。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男性,年龄20至35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后至200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身高在1.75米(含)以上,体重60-85公斤,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色弱;听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等不适宜参加警务工作情形的疾病;
5.具有唐山市户口;
6.部队退伍军人。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可优先招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截止此次招聘报名前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被单位辞退或仍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未解除劳务合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月3日至1月12日8:30-11:30,14:30-17:00(含周六日)。电话:2858882
(二)报名地点
唐山市民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路北区建华西道31-2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小2寸彩色白底免冠近照3张;报名时填写《警务辅助人员备案表》。
五、工资待遇及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由唐山市民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相应岗位。被派遣的人员由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工资由唐山市民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发放,月工资参照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
(三)体能测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具体成绩,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测试结果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项目(30岁以下)
1.4×10米往返跑,13.1秒以内完成合格;
2.1000米跑,5分钟以内完成合格;
3.纵跳摸高≥265厘米。
项目(30岁以上35岁以下)
1.4×10米往返跑,13.4秒以内完成合格;
2.1000米跑,5分钟以内完成合格;
3.纵跳摸高≥265厘米。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按顺序号抽取答辩题,答辩限时5分钟。
(五)体检
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程序。对本人和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并考察。因考生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办理手续
考核合格的新聘警务辅助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八)岗前培训
政审及考察合格人员,由交警支队组织岗前封闭培训。培训结束后,对培训内容进行逐一考核。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必须本人现场报名,委托他人代办者不予受理。
2.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3.接受报名单位指定为唐山市民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不设立其他委托机构或个人。
4.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凡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上述警务辅助人员均为劳务派遣性质,不占用地方编制。
6.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7.本次招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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