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4个岗位
为满足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招聘专任教师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5名。
一、单位基本情况
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秦皇岛技师学院。2023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改建为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占地总面积325亩,建筑面积近1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5000余台(套),建有智能制造、汽车工程、电气工程、西式烹调、影视制作等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涵盖数控机床、气动液压、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电气仿真、发动机拆装、新能源电动汽车维修、数字信息等百余个实验实训室。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等国家级荣誉十余项;多次获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20年通过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评审;2020年被列入河北省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近三年,学院教师荣获国家、省、市各类赛事荣誉21项,221人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成立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选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2月9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12月9日以后出生)、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
4.具备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岗位条件,具体岗位条件和招聘人数详见《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部分岗位条件说明
1.相关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12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4年12月9日(含)前取得。
3.招聘岗位中“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4年12月9日-15日,在秦皇岛人事考试网、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受理。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105室。学院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北路58号,联系电话:0335-3866905。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
(1)《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加盖公章、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7)在职人员应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全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所需材料说明,请见附件4)
(三)资格审查。由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工作人员现场确认。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如报名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高于15:1的比例,则此岗位需笔试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名,前15名进入试讲、面试环节。拟进入试讲、面试环节人员末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可同时进入试讲、面试环节。笔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设立主观题,以百分制、客观题形式考核。
1.试讲(满分100分)。采用说课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试讲本岗位相关教材指定章节,不超过15分钟,由评委进行考核。
2.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回答评审组有关提问。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形象气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的适应性,每人不超过5分钟。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考核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初步人选(如考核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优先)。
3.考核成绩现场公布,初定入选人员电话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1:1比例,在考核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核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优先。体检工作由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无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一年;有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收取的纸质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2.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3.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次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如有岗位没有合适人选,将对空余岗位进行新一轮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6.本公告由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35-3866905(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35-3667911(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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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任教师15人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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