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29个岗位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省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政策措施》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强我县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满足村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级备案,按照县聘乡管村用的原则,结合绥阳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现状,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乡村医生30人。为确保乡村医生公开选聘工作规范、有序实施,特制定《绥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开选聘乡村医生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乡村医生共30人,全部为编制外合同制村卫生室村医。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绥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开选聘乡村医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2025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具体学历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工作,责任心强。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0日及以后至2008年1月9日及以前出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至2026年1月9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3.曾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9.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选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10.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1.曾被县卫健局、乡镇党委政府或乡镇卫生院辞退的村医。
12.法律、法规等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安排及问题咨询
(一)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9日(节假日除外),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绥阳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卫健大楼9楼)。
3.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免收报名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岗位表》,并签署《报名诚信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绥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开选聘乡村医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填写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信息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考生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报名信息表》一份、《诚信报考承诺书》一份,服从调配的需签订《服从调配承诺书》。
2.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和电子档一份(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6.加分证明资料(如常住地所在村(社区)出具的常住证明、结婚证、购房合同、户口簿等)。
(三)问题咨询
考生若需咨询选聘政策、选聘程序可联系绥阳县2025年公开选聘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26363065。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科目:《卫生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形式:本次选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二代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另行通知。
(七)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成绩查询结束后,由绥阳县2025年公开选聘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名单由绥阳县卫生健康局统一通知,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有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选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选聘工作始终,在选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严格按照《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绥阳县2025年公开选聘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严格参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面试有关标准和程序执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选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的选聘岗位,考生面试(结构化方式)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加分条件
(一)户籍地或常住地与报考岗位属同一乡镇(街道)的,总成绩加2分;户籍地或常住地与报考岗位属同一村(社区)的,总成绩加4分(户籍地和常住地均符合的,不重复加分;户籍地与常住地和报考岗位同时满足本乡镇<街道>、本村<社区>的,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常住地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本人常住地村<社区>出具的常住证明,或能够证明常住的其他证明文件,如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购房合同、家庭户口簿、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总成绩加3分;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总成绩加6分(先取得执业医助理医师资格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取最高加分,不重复加分。符合本项加分条件的,需提供本人有效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加分条件,在报名时均需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符合上述(一)(二)情形的,实行累计加分。
九、总成绩、综合得分和名次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最后综合得分=总成绩+加分数(以下简称综合得分)。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综合得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选聘计划数,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综合得分及排名另行通知。
十、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按综合得分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十一、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考察由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经审定存在《选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二、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iyang.gov.cn)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递补
(一)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取得面试有效成绩考生中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并列成绩,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递补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作为递补对象。
(二)选聘岗位人员空缺,本岗位无符合条件考生递补的或选聘岗位在报名时出现无人报名产生空缺的,可在所有取得面试有效成绩并未确定为拟选聘人员,且在报名时签订《服从调配承诺书》的考生中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并列成绩,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者作为递补对象,均具备或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递补对象;若均具备或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且笔试成绩也相同,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作为递补对象。不服从调配的视为放弃空缺岗位递补资格,不得参与岗位递补。
十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一)聘用的30名乡村医生由绥阳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情况通知到相应乡镇(街道),试用期为一年。凡通知后在规定时间3天内未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实行合同制管理,按照乡聘村用的原则管理,一经聘用,在报考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卫生室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平时和年终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每两年对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开展从业情况考核,考核不合格且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注销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违反聘用合同人员,两年内不得参加绥阳县医疗机构的聘用考试。在服务期间如不能有效履行工作职责、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进行解聘处理。
十五、岗位职责、待遇
(一)岗位职责
1.为村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做好转诊衔接工作。
2.承担本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随访、儿童预防接种协助、妇幼保健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
3.开展健康宣教,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引导村民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4.协助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上报疫情信息。
5.管理村卫生室药品、器械等,保障医疗安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二)待遇
聘用人员为乡村医生,待遇按绥阳县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六、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选聘简章》等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绥阳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举报电话:0851—26363540。
十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工作相关通知,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iyang.gov.cn),对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选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三)本《选聘简章》由绥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绥阳县2025年公开选聘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绥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开选聘乡村医生报名信息表.doc
2.绥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开选聘乡村医生岗位表.xlsx
3.绥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开选聘乡村医生服从调配承诺书.doc
4.绥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开选聘乡村医生报名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