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拓宽社会公众监督渠道,规范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在平塘县范围内设立第二批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6个和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一)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选聘范围:平塘县行政区域内设立的民营企业。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范围:平塘县范围内自愿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义务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治工作者、新闻工作者、企业家、热心市民群众等。
二、资格条件
(一)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资格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诚信守法;
2.按时参加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3.企业负责人或员工热心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自愿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完成联系事项;
4.具有一定的行业或区域代表性;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资格条件
1.年龄在18—60周岁,具有平塘县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平塘,具有正常履行监督职责的身体条件。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法律行业工作背景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2.重视和支持平塘县法治政府建设,对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了解,熟悉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客观公正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3.无刑事和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处罚记录,无党纪、行政处分记录,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非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法制审核人员;
4.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监督职责
(一)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主要职责
1.宣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州、县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相关政策;
2.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本行业、本地区的施行情况;
3.反映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4.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领域的社情民意;
5.就我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6.其他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相关的事项。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主要职责
1.积极监督全县范围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发现行政执法人员存在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时,及时提供问题线索,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县司法局或乡(镇、街道)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反馈;
3.应邀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等活动;
4.宣传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成效;
5.积极向行政执法单位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
6.承担县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四、聘任期限
(一)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授牌期。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每次授牌期三年,可以连续授牌;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相关主体申请等实际情况,可以在授牌期内适时调整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期。平塘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任期为三年,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以监督员身份从事其他活动的,取消其监督员资格。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选聘工作由县司法局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采取自主报名和单位推荐的方式开展。报名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需如实填写《平塘县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1名联络员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需如实填写《平塘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可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相关材料可采用当面提交或邮寄方式送至县司法局法治督察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电子版发送至县司法局邮箱。
(二)审查
县司法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提交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报名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定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和拟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三)公示
拟定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和拟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人选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
(四)任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企业选定为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由县司法局对选定企业进行授牌,被授牌观测点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县司法局对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聘任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由县司法局为其颁发聘书。
(五)公布
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六、报名时间
自2025年12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
七、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红霞、江相刁
电话:0854-7317702
邮箱:ptsfj7317701@126.com
地址:平塘县司法局405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由县司法局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和物质保障。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贡献力量,助力我县更加规范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共同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