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锦屏县文旅系统视频创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锦屏县文旅资源、文旅活动的宣传推广质效,增强文旅宣传活力,锦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本次招聘合同制视频拍摄剪辑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锦屏县文旅资源(如景区、非遗、民俗等)、文旅活动(如节庆、赛事、推广活动等)及各类临时性视频拍摄与剪辑工作,完成从拍摄到后期剪辑的任务,锦屏文旅抖音号运营维护,确保作品符合文旅宣传推广要求。录用考核以视频拍摄和剪辑能力为核心评判标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一定视频拍摄、剪辑的工作能力。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1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限本县户籍生源;
4.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
5.以视频拍摄和剪辑能力为核心考评依据,以局综合考评组考评合格后方可录用;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治安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曾被招聘单位辞退、解聘、开除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有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12月5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请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403362915@qq.com,联系人:吴爽,电话:13688559001。报名以邮箱收到材料为准。
(二)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1.填写《锦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可提供相关视频作品;
5.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聘用及工作待遇
(一)聘用
招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锦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执行合同制管理,到期视聘用期间表现情况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待遇
1.薪酬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3.拟聘请人员签订合同前,与其它单位有聘(录)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必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