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
为加强人才梯队建设,进一步提升我院医共体分院综合服务能力,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决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7名,特拟定《清镇市中医医院医共体分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制定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清镇市中医医院医共体分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资格条件详见《清镇市中医医院医共体分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过硬,爱岗敬业、热爱医疗卫生工作,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踏实,主动热情。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2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岁及以下(1989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的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7.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于清镇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09:00至12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
01岗:清镇市站街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清镇市站街镇商业街上段);
02岗: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中心卫生院行政楼2楼院办公室(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中街村燕子大街86号);
03、04岗:清镇市犁倭镇卫生院办公室(清镇市犁倭镇犁倭村5组);
05岗:清镇市青龙山街道中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办公室(清镇市中环国际C组团1-4号楼1层1号);
06岗:清镇市巢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楼院办公室(清镇市百马大道13号2号裙楼)。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而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5.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1:3(涉及乡镇卫生院岗位不受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按照报名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2.提交资料要求:以《报名资料审核清单》(附件2)为首页,按照《报名资料审核清单》(附件2)中“资料类别”第1-6项顺序,将相关资料附后,缺一不可。第2-5项资料提供原件审核,交复印件。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四)测试
1.测试方式:结合报名情况,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报名人数大于30人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与计划招聘人数3:1比例进入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报名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的岗位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参照事业单位聘用标准执行。
2.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形成竞争基础上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最低分数线为总成绩60分。
(六)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政审环节,主要审查在校或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时网上核查考生的学历及专业和有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
2.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和是否属于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递补最低分数线为总成绩60分。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
1.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5个工作日之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最低分数线为总成绩60分。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考生在试用期,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按照“缺一补一”“考生自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最低分数线为总成绩60分。
七、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将严肃追究责任。
2.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医院纪委或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未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试用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各考试环节均需凭有效身份证方能参加。
(五)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将在清镇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报名人员注意查看并保持通讯通畅,否则后果自负。
八、本次招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
0851-82581022(市中医医院医共体站街分院办公室)
0851-82770055(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流长分院办公室)
0851-82790426(市中医医院医共体犁倭分院办公室)
0851-82621520(市中医医院医共体中环分院办公室)
0851-82576680(市中医医院医共体巢凤分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1-82542176(市中医医院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0851-82522750(市中医医院纪委)
0851-82577471(清镇市卫生健康局科教科)

附件:
1.清镇市中医医院医共体分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报名资料审核清单
3.清镇市中医医院医共体分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5年11月24日
来源:清镇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杨源鑫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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