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若干人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根据《毕节市2025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号)精神,为确保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根据《毕节市2025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市直全职事业)》序号104需求岗位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引进到市、县两级相关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引进到市、县两级相关事业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需具备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其他条件应符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相关要求)。
3.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4.引进对象必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毕节市2025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中岗位要求。
6.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三、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25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市直全职事业)》第104岗位要求,审查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审查所需其他材料原件于2025年10月30日至31日9:00至17:00到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人事科(毕节市行政中心C栋东0610室)现场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5年11月1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程序
(1)考生于11月1日7:30起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指定候考室,并将通讯工具及其他电子设备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组织抽签确定考场及面试顺序。8:0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2)面试开始前,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到候分室等候听取面试成绩,待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返回面试室听取面试成绩。
(3)若出现名次并列时,由市委社会工作部结合实际组织首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
如领取面试准考证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将组织一轮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结束后根据该岗位引进人数需求,按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若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引才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如领取面试准考证人数超过30人,将组织两轮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两轮面试时间均为10分钟。第一轮面试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上午,考生第一轮抽签均匀分到指定考场,每个考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前3名人员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者进入第二轮面试(同一考场考生第一轮面试成绩出现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第二轮面试)。
第二轮面试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该岗位引进人数需求,按第二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第二轮面试若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引才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在第一轮面试结束后,请考生不要远离七星关区城区,保持电话畅通,确保30分钟以内能到场参加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汇总成绩后将电话通知进入第二轮面试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带好本人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接听电话通知或未能参加第二轮面试的,责任自负。
4.面试考官数量
每个考场设面试考官7名(其中1名为主考官)。
5.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领导小组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随机指定,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工作人员带领体检对象前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体检结果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四、考察及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由2人以上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认真查阅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六)不符合引进对象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在考察政审结束前,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所需资料原件,或所提交资料原件与报名时所提交资料不一致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五、公示
对考察及政审合格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引进人才的,根据有关规定签订人才服务协议,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人才引进工作各环节中,若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经全流程任一环节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后可根据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按程序开展递补(递补人员面试分数不低于70分),并完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后按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七、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方案解释权属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261610(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7-8339320(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0857-8304675(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