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8人13个岗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
为扩大市场化业务需求,贵州天健福康医养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计划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18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及条件详见《2025年贵州天健福康医养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报考者可通过天柱县人民政府网查阅具体招聘企业、岗位资格条件及岗位计划等。对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或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招聘企业联系。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而延误考试。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需求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人员。具体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等以《招聘岗位一览表》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素质。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养)和工作能力。
4.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0月14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一览表》为准。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和学历与《招聘岗位一览表》上要求的专业和学历一致(仅学位证书上专业与《招聘岗位一览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
(2)报考者资格条件以符合本《招聘方案》及《招聘岗位一览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学位的,不得交叉使用)。
6.部分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现役军人或截至2025年12月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5届高校毕业生;
10.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有关专项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1.《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12.应聘岗位构成国有企业回避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13.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和缴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初审、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
(二)报名地点:贵州天健福康医养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办公室(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联山街道工业园区冷水溪)
(三)报名须知
1.报考者根据岗位要求,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所填信息和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错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材料等原因,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者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者本人填写,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贵州天健福康医养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学位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本次招聘由用人企业进行现场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名结束后,将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招聘各岗位报考情况。
(五)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请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经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等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笔试环节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核查结束后确定,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完成笔试考试科目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或未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下一环节。
2.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提供材料,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下一环节。
3.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成功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现场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证的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岗位需求的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岗位需求的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所记载的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招聘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综合成绩仍需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期将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六、面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
1.面试(专业测试)内容采用结构化形式,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者,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专业测试)顺序号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2.面试(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或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环节成绩×50%+面试(专业测试)环节成绩×50%。
2.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面试结束后将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考生综合成绩,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公示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需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企业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应聘人员身体条件不符合标准,将取消考察资格。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本岗位总成绩及《招聘方案》要求,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体检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体检递补在体检递补期内开展,体检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体检递补期将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tianzhu.gov.cn/)进行公示。
体检结束后,将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考生体检结果。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由招聘企业具体负责。
经体检合格后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企业组成政审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考察结束后,将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考生考察结果,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报到聘用
对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正式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并于10个工作日内报主管部门备案。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不按规定入职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公司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各环节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贵州天健福康医养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未尽事宜由贵州天健福康医养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十三、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黄兰
联系电话:183 8669 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