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8人2个岗位
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公开招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补充队伍执勤实力,强化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按照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结合基层单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招录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严格标准、公开公正、个人自愿、择优录取。
二、工作地点及岗位职责(附件1)
(一)工作地点:毕节高新区弘文路政府专职消防队、新鑫科技园;
(二)工作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三)工作职责:参加所在政府专职消防队辖区和周边地区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消防宣传培训以及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三、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2007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26周岁及以下(1999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包括中专和高中);
(五)身高不低于160CM,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户籍限毕节市;
(八)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和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9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对通信、潜水、无人机操作、搜救犬训导、灭火救援指挥、消防特种装备使用(维修)、消防特种车辆驾驶(维修)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至35周岁(1990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九)对取得岗位所需国家职业资格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招录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符合本公告中招聘条件和范围的烈士子女,经考核合格后直接录用。
(十一)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原单位辞退的;
4.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5.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宜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17日;每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交个人基本信息;
(三)报名地点:毕节高新区消防工作筹备办(新鑫科技园),咨询电话:0857-7165119。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证件照3张(1寸蓝底或白底);
4.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名人员有立功受奖情况的需提供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特殊专业人才需提供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应聘驾驶员岗位人员需提供B2及以上等级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文体特长人员报名时现场展示。
对申报特殊专业人才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
提交报名材料后,由毕节高新区消防工作筹备办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五、招聘考核
(一)体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测试科目:分为体能和基础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身体协调能力、空间位置感知和业务技能熟悉度等。(附件2)
3.测试地点:弘文路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方式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测试只进行一次。测试项目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1.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特殊岗位人员进入面试数量不足的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队列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总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弘文路政府专职消防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体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体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计划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人员依次递补。体检由毕节高新区消防工作筹备办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含本级)医院进行,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附件3)标准执行。应聘者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具体地点和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方式影响检查结果的,不予复检。应聘者体检结果未达到体检标准的将予以淘汰,并按招录岗位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
六、政审
政治考核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函审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并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详见附件4),政审中发现问题或了解情况与印证资料不相符的,一律不得录用。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经反映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培训试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毕节高新区消防工作筹备办统一安排地点,采用集中培训和岗位见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用,在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到之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试用期、双方权利和义务等事项。在试用期间出现违规违纪、不适宜担任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不予录用。招录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递补机制,对通过所有考核环节的招录对象择优进行递补。拟递补人员需公示,递补人员资格保留期限为6个月。正式录用后,毕节高新区消防工作筹备办负责汇总正式录用人员名单并报市级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八、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临聘人员进行管理,根据《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结合政策实际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录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录用队员缴纳五险一金,免费提供工作期间食宿,发放工作服装。试用期期间无特殊情况不予请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满后,按照管理规定每月4天进行轮休,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
九、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招聘工作各环节将在毕节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监督举报和咨询电话:0857-8294516;0857-716511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