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3个岗位
一、招聘岗位
盘州市盘关镇茅坪村、花木树村、向阳村村医各1名。
二、工作地点
盘州市盘关镇茅坪村卫生室、盘州市盘关镇花木树村卫生室、盘州市盘关镇向阳村卫生室。
三、岗位职责
1.负责所在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2.协助卫生院完成疫情防控、健康宣教、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
3.服从卫生院统一管理和调配。
四、招聘条件
(一)资质要求
1.具有医学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优先,有经验者优先,不得兼任;
3.无不良执业记录,身体健康。
4.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
(二)能力要求
1.熟悉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
2.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责任心强;
3.能长期扎根基层,服务乡村群众。
(三)以下条件不能报考
1.曾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且在合同期内人员。
3.曾在我院工作因各种原因被辞退,或被其它单位辞退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五、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3.坚持考评结合、择优录取的原则。
六、报名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4.报名地点:盘州市盘关镇卫生院四楼院办公室;
5.联系人:李沙,联系电话:0858-2208700;
(二)资格审查
院办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核方法
本次招聘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侧重对应聘者的专业技能进行测评。笔试结束后2小时内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值成绩并列参与面试,报名人员不足3:1岗位,取消岗位招聘。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侧重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政治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及应变能力等进行测评。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至低、按招录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高分位人员放弃可向下顺延递补。体检内容有:传染病及其他。主要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中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盘州市盘关镇卫生院院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院办通知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4.未尽事宜由我院院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