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10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提高我市医保基金监管水平,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贵州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7—10名,诚邀社会各界积极踊跃参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自愿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但不限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专家学者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医药机构从业人员以及普通参保群众。
二、选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熟悉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热心公益服务活动;
(三)年龄在18至70周岁,身体健康,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四)具有医药、法律、财务、审计、信息等相关工作背景者优先;
(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未发生违纪违法等问题,没有出现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等方面问题;
(六)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具备专业技能,善于联系群众,能够履行监督员职责;
(七)保守秘密、遵守纪律,未经允许不得公开或泄露参与监督活动获悉的工作内容和信息。
三、工作职责
(一)对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服务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并提出完善医保政策、优化医保管理、强化基金监管等建议;
(二)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享受待遇等进行社会监督,发现并及时反馈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三)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座谈会、列席医疗保障部门召开的会议等,听取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报告,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配合医疗保障部门开展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宣传工作;
(五)广泛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医疗保障部门。
四、报名方式
按照自愿原则,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方式报名,有意向者请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铜仁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信息表》(Word版及PDF版)、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成PDF发至法规和基金监督科邮箱:trybjd@163.com。
五、其他事项
(一)市医保局综合考虑候选人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年龄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遴选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书。社会监督员聘期二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予以续聘。
(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为公益属性,无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医疗保障部门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卢继龙、杨寒冰,联系电话:0856-5210705。
附件:
铜仁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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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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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身份证 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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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职务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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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社会职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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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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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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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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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荐说明或单位推荐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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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签名或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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