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7人53个岗位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红花岗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选调单位用人需求,决定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7名,岗位详见《遵义市红花岗区2025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红花岗区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档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5.符合拟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含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涉及年限计算,若未作特别说明,均截止到2025年7月15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16日9:00-17:00。
(2)报名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会议室(红花岗区洛滨东路15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如需咨询岗位有关事项,可按《岗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2.报名材料:
(1)《遵义市红花岗区2025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2份,需经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同意;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统招统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材料等)复印件1份(盖鲜章);
(5)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盖鲜章);
(6)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
(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2张及电子版照片(jpg格式);
(8)其他佐证材料(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需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现任教学科、学段由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9)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捺印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人员收到考生提交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考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选调资格;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理论知识等综合素质。单个岗位报考人数5人及以下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进行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1.时间和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宜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3.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开展,通常采取结构化面试,必要时可作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公告内容。
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未进行笔试的考生总成绩即为取得的面试成绩)。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总成绩末位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未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总成绩及排名情况将在“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五、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
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对象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廉洁自律、个人征信报告等有关材料。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工作完成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
七、递补
因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体检不合格、被取消选调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岗位空缺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八、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将在“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
九、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对选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请考生密切关注“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选调信息,务必保持电话畅通,若因考生未及时查看发布信息或预留电话无法取得联系导致错过考试各环节的,责任自负。
(四)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yhhg.gov.cn/
咨询电话:0851—27759871
监督电话:0851—28429943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