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5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5人,具体情况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身体素质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学历、专业要求及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四、不受理报名情形
(一)受过刑事或行政治安处罚,或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党籍的。
(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有吸毒史的。
(六)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资料审核、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该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止。
(二)报名方式
具有应聘意向人员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填报信息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该如实、准确、完整填报报名信息,否则将影响资格初审。
(三)资格审核及筛选
对提交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在审核通过人员中原则上按照不高于1:5,不低于1:3比例筛选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通过电话进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未进入笔试环节人员不再电话通知。
(四)笔试安排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五)面试安排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比例,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及体检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确定。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具体安排及要求通过电话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七)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遵章守纪等情况。考核不通过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公示
考核通过的,进行为期5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后安排至工作岗位开展工作。
(八)递补
因发生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离职等情形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相关待遇
1.薪资标准按照服务单位确定的薪酬标准执行。
2.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周末双休。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51-84734667,0851-84734569
(二)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