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二、招聘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及报名条件
(一)年龄及学历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登记证》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持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5.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6.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家庭失业人员;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三)其他条件
1.熟悉办公室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有敬业、吃苦的精神,有高度的责任心,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服务态度,工作踏实,执行能力强;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政治觉悟高;
4.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功底。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或因违纪违法被开除的;
5.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已参与过公益性岗位且工作满三年的人员;
8.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3日—25日(早上0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中共龙里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县行政办公楼六楼618办公室)。
3.联系人:吴隆金,18886463585
(二)报名审核所需材料
1.填写报名表2份(附件);
2.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户口本户主及本人一页)复印件;
3.本人创业就业登记证复印件1份;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
6.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方式以面谈为主,择优录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报名人数情况调整或者取消岗位。面试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面试合格后,用人单位讨论确定1名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龙里县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合同签订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察合格逐年续签。公益性岗位人员最长聘用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
八、解聘、辞退
合同期间,聘用人员不服从单位管理、不能正常履职、出现违纪违法情况或因个人原因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