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持续增强全县教育系统干部的整体活力,印江自治县教育局和县中等职业学校决定面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调、选聘2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选聘原则
按照面向基层、按需设岗、人岗相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考调、选聘岗位职数
共考调、选聘工作人员23名,其中县教育局8名,县中等职业学校15名,具体岗位计划数详见《印江自治县教育局和县中等职业学校2025年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公开考调、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对象为本县内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符合考调、选聘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师德,服从组织安排;
(2)教育理念先进,管理能力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办事严谨细致,能吃苦耐劳,有团队意识,大局观念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和具有较强的教学教研能力;
(5)近五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2.学历及资历
(1)县教育局岗位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持有教师资格证,县职校岗位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持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
(2)年龄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参加工作5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25年1月1日);
(3)县教育局岗位须具有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历3年以上(以县教育局任职文件或出具的从事管理工作经历证明为准,不同单位的教育行政管理经历可合并计算,时间计算至2025年1月1日);县职校岗位不限教育行政管理经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考调、选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人员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
(5)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未达到聘用文件或合同约定的“申请调动工作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7)存在《印江自治县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实施办法(修订稿)》《印江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素养测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不适宜参加考调或工作调动情形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影响考调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考调、选聘程序及方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人选、公示、试岗、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考调、选聘工作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月2日-3日(9:00-12:00,14:30-18:00);
地点: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
2.报名及资格审查提供资料:
(1)《印江自治县教育局和县中等职业学校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原件1份(由所在学校负责人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1份(须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县教育局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或从事管理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须开具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考县职校岗位无须提供);
(4)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5)毕业证书(最高学历):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7)近期免冠半身蓝底1寸电子证件照(报名表照片同底);
(8)其他印证资料:如由他人代为报名的,需提供本人和代报人签字摁手印的代报委托书并附代报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附相关报名材料(按资料序号顺序整理),于规定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视为报名成功。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相应岗位考调、选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选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考调、选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人选、公示、试岗、办理调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其他要求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考调、选聘岗位数达不到3:1比例的,考调、选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并在网上进行公告。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1月9日(9:00-11:30)。
2.笔试地点:印江自治县第二中学。
3.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总时长为15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
4.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素养。
5.笔试有关要求:
(1)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1月8日(9:00-12:00,14:30-18:00)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县教育局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2)参加笔试人员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将公开发布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为3天。报考人员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公示期内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县教育局二楼)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不接受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面试分值:面试时长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考调、选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全部进入);同一职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4.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水平。
5.面试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须于面试当天上午9:00前赶到面试考点候考室,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将公开发布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期为3天。报考人员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公示期内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县教育局二楼)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不接受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将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考调、选聘岗位职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纳入考察对象;确定最后一名考察人选时,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对象。
2.开展考察工作: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作出政审结论,提出意见建议;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体素质、能力特点、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3.自愿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所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报考人员,不能作为拟考调、选聘对象,干部调配资格自动丧失。
(七)确定拟考调、选聘对象
将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考调、选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拟考调、选聘对象。确定最后一名拟考调、选聘对象时,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由县公开考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人选。拟考调、选聘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调、选聘资格的,可以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试岗
1.公示:拟考调、选聘对象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选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试岗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的,取消考调、选聘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考调、选聘,待查实后再研究决定。
2.试岗:拟考调、选聘对象实行为期6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拟考调、选聘对象的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保留在原单位。
3.考核:对试岗期满的拟考调、选聘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办理调动;试岗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试岗不合格退回后所空缺的名额,不进行递补。
(九)办理调动
对试岗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考调、选聘涉及的相关人员,均须执行回避有关规定。对在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法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通过考调、选聘调动的工作人员的职称、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次公开考调、选聘工作由县公开考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6-6222579(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电话:
0856-6222708(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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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印江自治县教育局和县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23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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