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招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公益性岗位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并作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5.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
6.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三)报名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身体健康,适应工作需要;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2.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面试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7日,将《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2.面试:经初步筛选后即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面试请携带以下材料:
(1)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满足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求职简历一份;
(6)近期二寸照片2张。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三)体检及公示
1.经面试合格后,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并办理《就业创业证》。
2.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经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按照公益性岗位的工资标准发放。
五、聘用管理
1.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每年一签,一式三份,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为三年。三年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聘用协议。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有权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未尽事宜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大江
联系电话:0851﹣33467875
邮箱:4943114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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