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
根据工作需要,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文员(非执勤岗位)岗位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文员(非执勤岗位)岗位1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1.年龄及学历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2.体貌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能够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5.具备保密意识,遵守单位保密规定,禁止泄露单位相关信息。
四、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本工作岗位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求职者发送个人简历和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投递到指定邮箱(382437436@qq.com)即可;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3.联系人:余绒绒,电话:15329290032。
(二)资格审查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毕业证书(本科以上请同时携带学士学位证书);
3.无犯罪证明;
4.近一年内体检报告。
六、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由用人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七、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方式
聘用期最长为三年,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签订聘用合同,三年期满后,可根据双方选择,续签合同或解除合同关系。
(二)待遇及要求
1.聘用为办公室文员(非执勤岗位)岗位的,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转正后工资3000-4000元/月(含基础工资、绩效等;由单位购买五险),第二年起按100元/年逐年进行递增,递增15年;
2.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经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三)报名要求
1.熟练掌握office及其办公应用软件;
2.具有一定审美,掌握摄影摄像技巧;
3.熟练掌握premiere、photoshop、剪映等软件,能处理、编辑视频、图片,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够撰写新闻稿件;
4.有驾驶经验的优先;
5.有宣传工作经验的优先。
八、未尽事宜,由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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