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领军人才队伍建设,集聚乡村优势资源,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经研究,雷山县南猛村共济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决定面向社会选聘农村职业经理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工作地点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市场化配置,契约化管理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录用原则;
5.坚持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原则;
6.坚持专业、品德、技能、工作经验与岗位相符原则。
(二)工作地点
雷山县郎德镇南猛村。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工作内容
(一)职责要求
农村职业经理人聘任为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在协议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具有农村味、合作性、股份制特点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每个聘期内采取“师带徒”模式至少帮带培育1名本土农村领军人才。不承担乡镇、村级日常具体事务,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乡镇党政班子会议、村“两委”班子会议,参与经济发展重大事项决策。
(二)工作内容
1.负责联合周边村开展乡村旅游开发及运营,定制主题鲜明、富有本土特色的农文旅项目;
2.开发本村特色旅游产品,含农副产品、特色手工艺、文创周边产品等;
3.负责策划重大宣传、文化活动;
4.协助管理提升已有业态、引进产业、因地制宜为本村开发有特色的乡村消费产业等。
5.负责维护民宿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持村寨卫生。
6.其他乡村运营相关工作。
三、选聘事宜
(一)选聘岗位
选聘职业经理人1人,共计1个岗位。
(二)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公开面向全社会范围内。
(三)选聘方式
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政审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报考资格及条件
选聘人员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法治观念和民主意识较强,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
3.熟悉农村工作,热爱“三农”事业,乐于到农村发展和服务,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团队协作能力强,具有2年及以上经营管理、投融资、农文旅融合发展、农产品品牌营销、农业科研生产等领域工作经验优先。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有扎根乡村的决心和履行岗位的健康身体条件。
以上为选聘人员的基本条件,特别优秀的中共党员、黔东南籍能人、涉农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或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镇村班子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五)选聘程序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9:00—11月29日17:00。双休日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简历、荣誉证书原件复印后,连同原件、完整的报名表(详见附件)和本人1寸免冠电子证件照,带至报名现场。现场报名地址为雷山县郎德镇人民政府二楼党建办。联系人:李永江联系电话:15121411243(微信同号)
2.资格审查。由选聘村所在乡镇对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简历、荣誉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选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考核。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由选聘村及所在乡镇统一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体检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需选择县级以上医院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5.组织考察。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选聘村所在乡镇负责,需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6.公示录用。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由选聘单位和所在乡镇共同确定录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放弃或被举报经查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签订聘用协议。
农村职业经理人实行聘用制管理,首次聘用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由所在乡镇根据岗位需求,按程序签订聘用协议和业绩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及业绩考核目标任务。聘用协议和业绩责任书报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省粤黔协作工作队黔东南工作组备案。期满后表现优秀,可由所在乡镇提出续聘,经县(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综合考评后,满足条件的可予续聘,续聘聘期不超过三年,待遇标准参照最新政策执行。
四、薪资待遇
本合同期内按工作量约定农村职业经理人基本劳务报酬由三部分组成(基础管理酬劳+经营管理酬劳+民宿销售提成),其中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具体情况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绩效奖励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效益挂钩。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提供的各类证件、资料、个人履历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等问题,取消录用资格,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2.本次选聘只进行面试,无笔试环节,主要考察财务专业知识、公司管理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3.涉及本次选聘、用工等相关工作最终解释权合作社,选聘公告未尽事宜可现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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