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协勤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工作需要,印江自治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人员4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印江自治县招聘协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确定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职位及人数
因工作岗位需要,本次计划招聘协勤人员共4名,招聘职位:龙津司法所、峨岭司法所、刀坝司法所、杉树司法所各1名。招聘人员采取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具备司法行政在职在编干部身份。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11月30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国家承认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已取得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C证及以上人员;
8.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和因吸毒进行强制性康复治疗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人员;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或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信息发布
《印江县司法局2024年招聘协勤人员简章》和《印江县司法局2024年招聘协勤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yinjiang.gov.cn/)和印江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其余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信息在印江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 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携带相关资料到印江自治县司法局二楼206室报名,每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调整。
(二)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2.考生应提前下载填写《印江县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协勤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双面打印),报名时交到报名登记处。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是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七、考试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内容: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内容主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共法律服务有关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提前在印江自治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提前在印江自治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将提前在印江自治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对象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征信情况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印江自治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招聘手续,签订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以从笔试、面试总成绩中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具体事宜授权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
八、工资待遇
所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司法所现有协勤人员标准执行,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年休假。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印江自治县司法局办公室:0856—6222180
监督电话:印江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856—6222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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