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5人3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德江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社区)警务助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村级(社区)警务助理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社区)警务助理人员65名(其中男警务助理60名、女警务助理5名),主要是在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采取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和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刑事和行政职能。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德江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社区)警务助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德江户籍毕业生,其中: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截止报名首日已取得毕业证书,男性年龄在18至35周岁,女性年龄在18至30周岁,且已经办结德江户籍登记入户手续;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其基本身体条件为: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双眼矫正后视力4.8以上。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过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违反相关规定被辞职、辞退、开除等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助理工作的其他情形。
8.报考人员一经录取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或企业兼任工作。
三、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网址:www.dejiang.gov.cn)和“德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德江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一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采取现场报名。报考者须填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德江县2024年公开招聘村级(社区)警务助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上本人1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可直接粘贴电子版照片到电子报名表格,彩色打印〉),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临时身份证及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工作人员签字确定后视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凡是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由德江县村级警(社区)务助理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调减招聘计划数或确定是否直接开考,同时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网址:www.dejiang.gov.cn)和“德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告。
五、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是综合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网址:www.dejiang.gov.cn)和“德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告。
六、面试、体能测评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
从笔试实考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已开考岗位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该岗位考生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网址:www.dejiang.gov.cn)和“德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告。
(二)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男生≥265cm,女生≥230cm)。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在参加体能测评前,考生须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体能成绩测评成绩现场由考生签字确认。对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未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网址:www.dejiang.gov.cn)和“德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告。
(三)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20%计算综合成绩,其中各项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以5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5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等相关情况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网址:www.dejiang.gov.cn)和“德江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将按对象优先(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体能测试成绩高、面试成绩高、笔试成绩高的顺序优先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报考者出现体检项目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体检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网址:www.dejiang.gov.cn)和“德江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八、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贵州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细则》等有关要求执行。用人单位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征信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上或“德江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拒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条件予以解聘。
(三)应聘者在体检、考察、拟聘用环节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顺延递补。
十、工资待遇
新聘用村级警务助理每月工资2160元(含缴纳基本保险个人部分)。单位按规定缴纳相关险种,个人承担部分险种按规定由本人承担,村级(社区)警务助理津贴按相关标准执行,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年休假,工作期间统一由单位配发服装及装备。工资标准根据德江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照变化后的政策执行。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考生须保持所提供的电话号码畅通,24小时内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德江县公开招聘村级(社区)警务助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未尽事宜由德江县公开招聘村级(社区)警务助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四)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咨询电话:0856-8532135(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0856-8531195(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856-8532126 德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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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德江县公开招聘村级(社区)警务助理人员6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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