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州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领〔2023〕7号)、《黔东南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抓四强”行动方案》(黔东南党建通〔2024〕2号)和《黔东南州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黔东南党建办通〔2024〕4号)等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选聘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聘程序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实行报考条件公开、选聘程序公开、选聘结果公开。
成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岑松镇人民政府组成的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具体实施选聘工作。
二、选聘职位、人数及职责
(一)选聘职位:剑河县岑松镇南岑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剑河县南岑农牧种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选聘人数:1人
(三)岗位职责:
1.职业经理人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在协议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具有农村味、合作性、股份制特点的现代企业制度,负责整体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经营计划并落实各项经营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运营策略。
2.负责对本村资源进行整合、项目招商、资产运营以及农村领军人才帮带和培养。
3.负责管理村集体委托的资产,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助力村民就业增收,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4.组织和管理项目资金和团队。
5.负责品牌建设、宣传推广和市场营销。
6.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创收开展相关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选聘人员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较强,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
3.熟悉农村工作,热爱“三农”事业,乐于到农村发展和服务,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团队协作能力强,具有2年及以上经营管理、投融资、农文旅融合发展、农产品品牌营销、农业科研生产、农业产业科技服务等领域工作经验优先。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计算),有扎根乡村的决心和履行岗位的健康身体条件。
以上为选聘人员的基本条件,特别优秀的中共党员、黔东南籍能人、涉农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
(二)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单位、公司辞退不满5年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不符合选聘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剑河县内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不得参与选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
3.报名地点:剑河县委组织部干部信息中心(剑河县政府办公大楼4楼),联系人:万秀美,联系方式:0855-5222216。
(二)报名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4.自行填写好的《报名表》1份(附件2)。
5.符合优先人员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剑河县委组织部通知,并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本次选聘只进行面试,无笔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主要考察公司管理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践工作经验等。面试成绩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jhx.gov.cn/)公布。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面试成绩相同需进行再次面试确定分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和体检要求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jhx.gov.cn/)进行公告。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标准执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环节只复检一次。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将确定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填写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按程序签订聘用协议和业绩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及业绩考核目标任务,首次聘用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农村职业经理人实行聘用制管理,期满后表现优秀,可提出续聘,经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综合考评后,满足条件的可予续聘,续聘聘期不超过三年,待遇标准参照最新政策执行。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激励措施及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剑河县岑松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激励措施及各项福利待遇参照《黔东南州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十一、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剑河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5-522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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