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按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3〕18号)和《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红花岗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区人社发〔2023〕19号)要求,因工作需要,按照《红花岗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拟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岗位2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持《残疾证》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五)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登记失业人员;
(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七)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四、应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服从管理;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三)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能遵守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8月15日。
2.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打包成文件夹,以姓名+电话命名发至电子邮箱:1442084476@qq.com。
3.报名资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书扫描件;
(3)《就业创业登记证》扫描件;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或零就业家庭成员认定表扫描件。
(二)资料审查
由遵义市红花岗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面试时间待定。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通知拟聘人员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由此造成的人员空缺,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录用人员与我单位签订《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期间用工管理按城镇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薪酬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31号)和《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3〕18号)执行,工资由岗位补贴及单位补贴构成,岗位补贴工资不低于红花岗区最低工资标准1890元/月(含社保、医保个人缴纳部分),单位补贴工资另行测算。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遵义市红花岗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解释为准。咨询电话:0851—28430930、1532911290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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