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0人
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第四期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号
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简称“支队”)担负着南宁市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消防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为适应南宁城市高速发展的需要,增强地方消防力量,提高南宁市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支队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此次计划共招聘80人(具体情况见附件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具体岗位如下:
(一)消防战斗员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消防车驾驶员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等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政治面貌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志愿加入南宁市消防救援队伍。
学历
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
消防战斗员: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7年12月27日至2007年12月26日。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特殊岗位技能的可放宽至30周岁(1995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消防车驾驶员: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0年12月27日至2005年12月26日,需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
身体条件
男性,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0(含)厘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5(含)以上。无精神疾病史,无口吃、重听、色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史;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规定的其他身体条件。
其他条件
对符合下列条件且招聘考核测试合格的招录对象予以优先录用,按照优先顺序分别为:
1
所学专业为动物医学或畜牧兽医、英语或东南亚小语种、体育学类专业
2
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
3
中共党员(需提供组织证明)
同一招录对象符合多项优先录用条件的,取其可享受最高优先顺序的一项条件。优先录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体能测试、面试成绩,相应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不予聘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有参与相关活动经历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七)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八)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九)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十)身体条件经指定医院体检,不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高强度训练、执勤的疾病或陈旧伤的;
(十一)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且该情形能够提供客观、明确依据的;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
入职后,根据不同学历、不同服役年限评定为相应等级,对应梯次工资档次,逐级增长。南宁市区的消防战斗员年薪不低于8万元(含五险一金、伙食费、被装费等)、消防车驾驶员年薪不低于9.6万元(含五险一金、伙食费、被装费等),其中,岗前培训前3个月的工资按试用期工资发放;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且不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执勤补贴+现场救援补贴,并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各县(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参照当地标准执行。
伙食、住宿与服装
工作地点为南宁市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食宿被装由支队做安排;工作地点为各县(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食宿被装由属地消防救援大队保障,统一配发规定的制式服装。
工作与休息时间
实行工作日24小时备勤,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轮班制,每月轮休8天。同时享有年假、护理假、育儿假和婚丧假等。如因值班、执勤以及执行其他任务导致轮休无法满足的,在任务结束后按照队站实际情况,通常安排补休。
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7日9:00至2025年12月31日18:00。
报名方式:仅接受邮箱(nnxfdwc1@163.com)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邮寄报名等其他形式。仅接受报名时间内投递邮箱的报名材料,在报名时间之前发送或超过报名时间所发送的材料不予认可。
其他要求:将以下个人材料清单中的材料,打包压缩后一并发送至南宁消防队务处邮箱(nnxfdwc1@163.com),邮件标题请以“姓名+意向工作地点+应聘岗位”命名,如“张三+隆安县+消防战斗员”,请勿重复发送邮件,报名提交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个人材料清单(请打包发送)
01
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
02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03
毕业证
04
《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
05
退役证(退役军人需提供)
06
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
07
B2及以上驾驶证(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提供)
08
荣誉证书、技能证书(如有)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完整的个人资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需填写完毕后一并发送,逾期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人员对其个人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71-2025007,如需咨询相关情况,请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周一至周五,每日9:00-12:00,15:00-18:00),也可到支队7楼706队务处进行现场咨询。
(二)现场资格复核及政审
现场复核:报名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请携带以下现场复核资料清单中的材料到达支队指定地点(详细地址:青秀区佛子岭路2号正对大门右侧信访室)进行现场复核。
复核时间:2026年1月4日至7日(共4天,具体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复核资料清单
0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02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03
《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
04
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
05
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
06
2张1寸免冠蓝底/白底照片
07
荣誉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08
党员证明(党员需提供)
09
B2及以上驾驶证(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提供)
政审:复核合格后领取政治审核表,由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盖章签字,同时自行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请于2026年1月9日下午18点前交回政治审核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如因办理机构工作流程等客观原因确需延迟的,须在2026年1月9日前向支队(电话:0771-2025007)提交书面说明,经同意后可适当延后,最迟不得晚于2026年1月12日18:00。逾期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放弃。
政审材料接收时间:2026年1月4日至9日(共6天,具体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当保持个人电话、短信畅通,如因个人电话、短信不畅通导致相关信息接收不及时,自行承担后果。
(三)体能和技能测试
体能测试:分为必考和选考项目。
(1)必考项目:1000米跑。
(2)选考项目:①立定跳远、原地跳高二选一;
②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二选一;
③10米×4往返跑、100米跑二选一。
测试时间、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应聘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并当场签订《体能测试健康安全风险承诺书》。体能测试有2项及以上不得分的视为不合格(标准参照附件3)。
驾驶技能测试: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还需参加驾驶技能测试,科目为倒桩移库、坡道定点停车及起步、单边桥、侧方位停车、通过连续障碍5个科目。每个科目得分均须达到90分(含)以上,该科目为“合格”;连续完成5个科目测试后,有两个科目及以上未“合格”,则本次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为不合格。最多可再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驾驶技能测试成绩评定为不合格(标准参照附件4)。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以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心理测试
体能、驾驶技能测试结束后,支队将统一组织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机测方式,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多可补考一次,补考成绩不合格,则心理测试成绩不合格。
(五)面试和体检
面试:体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均合格者,支队将统一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0分视为不合格,面试合格后参加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岗位与工作地点的需求人数,按照1:1.5的比例,支队对报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由支队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1.总成绩(总分8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按照工作地点、岗位需求两类分别进行排名,即分别对报名南宁市区和各县(区)的人员,按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时适用优先聘用规则,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例如存在本公告不予聘用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培训及聘用
此次被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支队进行统一安排岗前培训,培训地点设在支队指定的培训点,时间为3个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理论、消防法律法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条令纲要和规章制度、防火灭火专业知识、公文处理、队列训练、体能训练、业务技能训练等。
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训练费由支队统一安排。培训结束后参加支队组织的结业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鉴定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合同签订
新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自入职培训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聘用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
(九)报到及分配
被聘用人员按支队通知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将不再聘用。如因个人放弃聘用造成名额空缺的,支队将按照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报名工作地点为南宁市区的人员,由支队根据工作实际统一分配;报名工作地点为各县(区)的人员,由所属县(区)大队对应分配。
(十)管理
分配工作地点在南宁市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其工作及人事由支队统一管理;分配工作地点在各县(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其工作及人事由所属消防救援大队管理。入职人员在岗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消防救援队伍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
特别提示
(一)支队此次面向全区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坚持合法、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凡是符合条件人员皆可报名。
(二)支队不收取报名费、介绍费等一切费用,请社会大众谨防不法人员利用支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机会,以介绍、安排工作为由骗取费用。
(三)支队特此声明,不法分子及中介机构利用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名义收取中介费用等行为均与支队无关,请报名人员谨防上当受骗。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支队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借此机会收取不法费用,请大家积极举报(举报电话0771-2025007),举报情况一经查实,支队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述“南宁市区”包括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不含武鸣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