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乐业县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乐业县专业森林消防救援力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桂森防办字〔2025〕13号)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队员1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本次招聘乐业县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队员13名,属于编外临时聘用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4、报考人员须为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公民;连续从事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无重大失误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截止2025年12月23日),报考人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佐证。
5、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从事应急救援和值班值守等,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度指挥;
6、乐业县户籍,具备应急救援技术专业,或潜水、攀登、船舶驾驶等技能,持无人机操作证、船舶驾驶证、消防救援相关专业等优先聘用;
7、身体条件:身高160cm(含)以上,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无夜盲症,家族无精神病史。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严重治安管理处罚的;
2、个人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已被聘用为本县相关部门现聘临时工的,需要提供原单位同意证明;
7、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选拔。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按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确定拟聘人选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9日(工作日:08:30—12:00,15:00—18:00),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3、报名地点:乐业县同乐镇当站星辉巷应急管理局201。
4、报名咨询电话:0776—7926656。
5、报名人员自行下载《2025年乐业县应急救援队伍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如实填写,报名时需提交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蓝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6、报名者须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乐业县应急管理局现场审核报名资料,结果当场告知(含通过/未通过原因),审核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员需对所填报资料及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按解聘处理。
四、招聘考核
(一)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确定拟聘人选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体能测试。由乐业县应急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3个项目: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体能测试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按照分数高低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中任一单项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核项目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面试。由乐业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自我控制等方面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评定。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上述换算后的成绩排名,根据排名人数安排面试比例,最终成绩按排名高低进入下个环节,如有最终成绩同分数的情况下,以体能测试成绩排名为主。
(五)体检。依据综合成绩排名划定体检人员范围,体检工作由乐业县应急管理局统筹组织实施,体检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将以官方通知为准,考生须按时到场参加。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须在体检现场向指定医疗机构足额缴纳。体检项目及合格判定标准严格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的对应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存疑的,可在收到结论通知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仅限初检不合格的项目,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不得再次申请复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体检。
(六)政审。体检合格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政治审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用,候补人员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合格者,由乐业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乐业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四、聘用待遇及录用
招聘人员待遇参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保障标准》执行,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构成,并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在工作期间,所在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
新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等其他不适宜从事森林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不予正式录用。试用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工作介绍信并公示后,与县应急管理局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五、解聘
(一)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二)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提前1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专业森林消防救援人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加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和走后门等不正之风,不得以人情关系降低标准,乐业县应急管理局设立举报电话(0776-7785195),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联系乐业县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776-7926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