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7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选优配强本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桂区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桂林市临桂区兴临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金10亿元,是经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区财政局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营业务涵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产运营管理、建筑施工、公共交通运输、危化品运输储存、食品配送、人力资源、农林文旅业、政府特许经营业务等领域。
桂林市临桂区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2亿元,是经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区财政局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营业务涵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房地产开发、新能源与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停车运营、城市运营管理、资产运营管理、政府特许经营业务等领域。
二、招聘职位
(一)桂林市临桂区兴临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总经理:1名(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副总经理:3名(分管经营与投资管理工作、分管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分管财务与融资管理工作)
(二)桂林市临桂区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总经理:1名(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副总经理:2名(分管经营管理工作、分管投融资工作)
三、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家公司的现任副总经理均需参加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岗位。
四、应聘条件
应聘人选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熟悉国家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现代企业管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正常履行领导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总经理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即1974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工作经历:具有累计8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或担任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职务(相当职务)3年以上,有国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2.副总经理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即1979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工作经历:具有累计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或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3年以上,有国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上述资格条件中,涉及的学历获得时间、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对工作履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具体标准以评审结果为准。
各岗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已经被立案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行政拘留的;
5.聘任后即构成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8:00起至2025年12月26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通过邮箱投递应聘材料。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桂林市临桂区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按照材料清单准备全套材料,将彩色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地址(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E-mail地址:lgzzbgbg@guilin.gov.cn。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桂林市临桂区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亲笔签名后的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执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扫描件);
3.工作业绩或亮点总结和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不超过1000字),以及体现应聘人员主要工作业绩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料(原件扫描件)。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应聘者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应聘条件、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研究确定进入面试阶段的人员名单。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1:3的,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报名情况研究决定调整比例或核减招聘人数。
(三)面试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面试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采用面试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养、管理能力、综合素质及与岗位的匹配度。面试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顺序依次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根据实际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情况,按不超过1:2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职位出现2个及以上资格条件特别优秀,且符合其他职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可在本次招聘职位中调剂,并列为新调剂职位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组织考察及体检
确定考察对象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意见。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面试和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聘任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提出拟聘任初步人选,经中共桂林市临桂区委员会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六、管理及待遇
(一)聘任管理
本次招聘职位属于市场化职业经理人,实行聘任制。一经聘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经营业绩责任书》,聘任期限每届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试用期内存在不合格情形的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职务或免职。聘用人员需将人事、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关系转入任职企业。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后需辞去公职,不再保留原有身份,不再保留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种待遇。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国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绩效薪金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紧密挂钩。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有关事宜,应聘者应确保报名应聘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因联系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未入围下一环节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涉及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本公告由桂林市临桂区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桂林市临桂区委员会组织部0773-5592579
桂林市临桂区兴临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0773-5593606
桂林市临桂区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0773-366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