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扶绥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年龄: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有体育、驾驶证等特长的可适当放宽)。
2、政治面貌: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为消防事业作贡献。
3、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身高165厘米以上。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无其他不适合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情形。
(二)岗位具体要求
政府专职消防员及驾驶员:
1、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户籍不限;
2、年龄不超过30岁(驾驶员不超过35岁);
3、具备一定的体能基础;
4、退伍军人优先;
5、驾驶员需持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三、福利待遇
(一)工资标准:根据学历、服役年限、技能职称等评定工资档次,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执勤补贴和现场救援补贴构成,并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岗前培训前2个月按试用期工资发放。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包食宿,制服统一配发。(每月到手4000元左右,包含高危补助,并扣除五险一金后到手工资;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基础工资,缴纳五险,转正后缴纳一金),工资依据工龄递增。
(二)五险一金:医疗、工伤、养老、失业险、生育险、公积金。
(三)高危补助:参与执勤发放补助。
(四)假期: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轮休8天,第二年起每年5天公休假,并按规定享受护理假、育儿假。
四、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通过邮箱提交材料报名,材料包含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资格/职称/获奖证书、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桂警通办”小程序查询)等扫描件打包压缩发至fsxfdd7521509@163.com,命名为“姓名+电话”,信息虚假者取消资格。
(二)现场资格复核及体能测试
1、在新宁消防站(扶绥县星光夜市二期桥头)开展,收到通知的应聘人员携带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核,复核通过的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
必考项目:①1000米跑;②单杠引体向上。
选考项目:①立定跳远、原地跳高二选一;②10米×4往返跑、100米跑二选一。
注意事项:体能测试有两项及两项以上不得分的视为不合格(标准参照附件)。未按时参加或因身体原因无法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心理、面试和政审
1、现场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成绩低于70分不合格。
2、政治考核:以上项目通过的填写政审表相关信息,按要求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在医院进行,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向体检机构缴纳,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成绩公示
按总成绩及优先规则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总成绩(总分80分)=体测成绩(40分)+面试成绩(100分×40%)。
(六)培训及聘用
单位统一安排岗前培训2个月,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条令纲要和规章制度、防火灭火专业知识、队列训练、体能训练、业务技能训练等,食宿及训练费由单位承担。培训结业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七)合同签订
自入职培训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1年(含试用期2个月),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八)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作及人事由单位统一管理,在岗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队伍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


五、工作内容
(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大队所辖消防站及专职消防站担负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任务;
(二)政府合同工性质,执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
咨询电话:0771-7521509、0771-5944919
周副站长:1867766193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8:00)
六、特别提示
(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符合条件者均可报。
(二)招聘中不收取报名费、介绍费、培训费等任何费用,请谨防不法人员利用招聘机会进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