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就本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是广西自然资源厅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处级),站机关位于南宁市良庆区冬花路21号地理信息产业园1号楼,在全区14个设区市(南宁、柳州、桂林、玉林、河池、梧州、贵港、贺州、百色、来宾、崇左、北海、钦州、防城港)分别设立直属的地质环境监测站(站下属部门,非法人),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调查、预警预报的技术性工作;开展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的研究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方面的技术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高层次人才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附后(附件1)。专业设置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
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龄要求18–45周岁,1979年11月25日至2007年11月24日出生)。岗位要求的职称均为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已取得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官网(https://dnr.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答辩公告、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官网(https://dnr.gxzf.gov.cn/)发布。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疑问时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xdhzrsk@126.com, 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自2025年11月24日8:30至11月30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人电话:徐老师0771-5388251。(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4.报名所需要的材料: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学历、职称、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不符则不予以受理。报名时报名人员需按以下材料顺序整理编号排序,扫描的材料统一为PDF格式,按“专业+姓名+高层次人才”命名压缩文件:
(1)近期彩底免冠正面小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
(2)《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在报名表的“报名人承诺”栏亲笔签名;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留学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学位证明;
(4)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
(5)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6)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参照附件3);
(7)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报名阶段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须在直接考核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直接考核资格;
(8)中共党员(包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单位党组织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参照附件4);
(9)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不予补充修正的,造成报名资格审查、答辩资格复审、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
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回避的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6.应交报名材料收取后一律不予退还。
7.本次招聘考试不收费。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政治面貌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2.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官网(https://dnr.gxzf.gov.cn/)公告,届时公布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时间,请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后10个工作日后自行查询。
3.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对。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后续考核。准考证是参加考核和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
(三)考核
本次高层次人才岗位采取考核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按实有报名资格通过人员为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答辩+考察”。当实际报名资格通过人员比例超1:10(不含30人)时,增加笔试筛查环节,并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比例筛选进入考核答辩,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考核入围人选。
1.笔试
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笔试,如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大于1:10(不含30人)的,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另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gxzf.gov.cn/)公布。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90分钟,总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考核程序的条件,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gxzfgov.cn/)公布。
2.答辩
答辩时间、地点提前5个工作日另行通知。
答辩采取PPT汇报方式进行,此次汇报主题为“结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论述如何高质量开展广西县级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工作”。汇报分为自我陈述和现场提问两部分,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答辩考官按有关规定组成,每人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自我陈述时间为10分钟,现场提问时间为10分钟。
3.成绩的核算
答辩实行100分制,答辩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签名确认。
报考人员不达1:3比例时,报考人员答辩成绩须达到该考场答辩满分值70%以上(含)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报考人员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答辩结束后,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成绩、岗位排名以及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gxzf.gov.cn/)公布。
4.考察
答辩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考察范围,并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面谈、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委员会集体研究,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考察结果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的,则在该岗位答辩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报考人员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被列为违法失信人员的。
(5)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
(五)体检
考核结束,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的规定执行.拟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中出现身体条件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的,则在该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对答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官网(https://dnr.gx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成绩及岗位排名等(按准考证号顺序排名)。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对试用期内有违法违纪,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其他问题影响使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上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中,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三)补充公告。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四)本次招聘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388122、0771-538813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监督电话:0771-5388069。
(五)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徐老师,0771-538825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