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2人4个岗位
象州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公开招聘活动。欢迎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参与,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拔出最优秀的人才予以聘用。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2.身体健康、心理状态良好,能够胜任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年龄条件、学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5.持有应聘岗位所需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6.年龄18-35周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主治医师职称可宽至45周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受到刑事处罚、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行为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的人员。
4.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17:30止。若招聘人数未达要求,将持续接受报名,直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或现场报名。应聘者将《象州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学历证明复印件送至象州县妇幼保健院11楼院办公室(象州县象州镇吉祥路79号)或统一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zxfybjy4364647@126.com,邮件名称请使用:象州县妇幼保健院+姓名+岗位。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组织面试,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不入围者,不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等原件进行核验。
五、聘用程序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体检
面试合格后,将通过电话通知拟聘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聘用
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医院范围内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根据合同年限确定。
(三)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除见习岗护士外,其余的岗位为象州县妇幼保健院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经聘用的人员在聘用期间,薪资福利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发放。
未尽事宜请与象州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4364647;总院人事科电话0772-436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