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4个岗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1938年我国著名幼儿教育专家张雪门创办的北平香山慈幼院桂林分院幼稚师范学校。2009年3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广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挂靠我校。
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特殊教育学院、托育服务与康养学院、运动科学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设计学院、儿童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1个教学机构,附属实验幼儿园1所;有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等35个专业(方向),初步构建了以学前教育专业为龙头、特殊教育专业为特色、艺术类专业为亮点,以师范教育为主,非师范教育为辅的专业结构体系。学校实验幼儿园是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教育部安吉游戏推广实验园、自治区幼小衔接实验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试点园、广西集团化办园龙头园、南宁市教科研先进单位,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营养与健康学校”“自治区先进幼儿园”等称号。学校多年来领跑广西职前职后一体化幼教、特教师资培养培训,在广西乃至全国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四、选调范围
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交流到事业单位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资格条件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五、选调资格和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较强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3.具有报考工作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
7.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规定(试行)》文件中关于交流资格条件等有关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6.交流后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7.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9.按照有关政策,因工作服务年限或任职年限未满、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不能进行调动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规定(试行)》文件中关于交流资格条件等有关规定的人员。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任职年限、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享受待遇。
选调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身份类别详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享受国家、自治区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本次公开选调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在未满约定的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选调程序
(一)公告发布
选调公告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和我校网站(https://www.gxyesf.edu.cn)发布。选调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在我校网站(https://www.gxyesf.edu.cn)发布。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起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31日,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平台(https://gxyesf.gkzpfw.com/)进行注册登录。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并在报名系统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限内)、职称证、含有本人名字等信息的编制佐证材料、任职文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的最新岗位聘用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单位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等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持境外<含港、澳、台>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服务中心认证书,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的须提供证明材料。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每个应聘者只能报名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报名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条件计算截止报名首日。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统一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确定初步面试人选
结合岗位需求等,由学校研究确定初步面试人选,按1:3比例进行面试,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经学校研究降低比例或取消该岗位选调。
(五)面试
面试岗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将于面试前3天在我校官网公布。面试方式为面谈,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业务素质、岗位匹配度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等。根据岗位特点,面谈还可以包含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经同意降低比例或因考生缺考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无考生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考核程序。
(六)考核
面试结果报学校研究,按照选调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学校派出人员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通过谈话、核查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动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从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如无符合考察人选,学校将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七)体检、调动
根据考核结果,按选调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集中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规定(试行)》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聘用,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从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如无符合人选,学校将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七、其他
(一)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程老师,0771—587056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
(二)选调工作监督电话:0771-5786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