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财务人员1人,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岁至40周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且无刑事犯罪和治安处罚记录。
3.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或严重损害健康的传染病史以及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慢性病等。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及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7)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
(1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相关专业。
2.具有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具备扎实的会计基础知识,熟悉国家财务、税务法规及相关政策,能独立完成账务处理和报表填报等日常财务工作。
3.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
4.有机关事业单位或执法类单位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10月31日(节假日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综合科(防城港市防城区西湾沙木万海堤旁防城港市海洋局224室),联系人:覃润,咨询电话:0770—2822535。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自行在发布的网站下载并填写《2025年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公开招聘财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将个人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报送至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综合科(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电子邮件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发布的网站下载《2025年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公开招聘财务人员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发到电子邮箱hyyyzfzd@gxi.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财务岗+姓名”。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我支队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初选面试对象后,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准备,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关资格证,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等额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到市级以上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务人员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试用
设立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防城港市金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标准参照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一般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含五险一金)。
六、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四)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它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