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
玉林市中共北流市委政法委员会第二次公开补充招聘网格信息管理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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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0/20 08:30-2025/10/21 18:00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北流市委政法委拟向全市公开补充招聘网格信息管理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北流市综治中心网格信息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愿意履行义务,能保守工作秘密;


3.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法律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4.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电脑及办公软件操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20日-2007年10月20日出生);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及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曾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限)。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北流政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填写《北流市委政法委2025年公开补充招聘网格信息管理员报名登记表》,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登记表。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报名地点:北流市委政法委四楼政工室(北流市永安路0011号)。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相片1张。


4.资格审查方式


由现场报名单位报名资格审核组对报考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三)面试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列为入围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流政法微信公众号发布。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自我认知、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委政法委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2.考核。考核由北流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北流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北流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北流政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列入市财政预算,按我市同类人员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被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775-6200782(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北流市委政法委纪检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在本岗位的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二)咨询电话:0775-6222369(北流市委政法委政工室)。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