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富川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1名
富川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员额制工作人员。
一、
招聘岗位
园区服务部工作人员。
二、
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内容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女不限,年龄18-35周岁,有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犯罪前科。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法律类专业毕业),有办公室工作经验的优先。
5.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材料综合写作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愿意服从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6.违纪违法受处分期间或者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一寸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电子扫描打包压缩,命名格式为“姓名+电话号码”,报送至富川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邮箱:fchrsfqgwh@gxj.gxhz.gov.cn,或直接送至富川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莲山镇华润研发大楼二楼),联系方式:0774-5133580。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结合其所应聘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四)开考条件
按实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开考。
四、
薪酬福利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工资水平,绩效按管委会年度绩效考评标准确定,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
考试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参照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工资水平,绩效按管委会年度绩效考评标准确定。
(一)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分值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5年9月29日上午9:00—11:00,考试当天9:00之后,考生不得入场。
2.考试地点:富川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三楼工会会议室。
3.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通过“富川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公众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组织实施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因资格验证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需要递补面试人选的,招聘单位可从笔试合格人选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3.公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由招聘单位发布。
4.组织实施。面试组织工作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高的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直接业务考核岗位根据业务考核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或业务考核、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在市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试、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八、公示和聘用
(一)从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后报考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四)招聘单位应通知拟聘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五)联系方式:富川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0774-5133580。
附件:招聘报名登记表